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精选34篇)

作者: 时间:

推荐文章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精选34篇)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我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并完善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体系。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能够落到实处,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助对象为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主要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和各系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及学院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实施我院“奖、贷、助、补、减”等政策措施;负责全院性资助工作的管理并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各类捐助和奖助学金的设立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年度资助计划的制订、各类资助指标名额的分配及受助学生的审核与推荐等。

  第五条各系应积极主动采取各种形式争取社会资助,拓宽奖助学金渠道,争取社会各界捐资助学,设立本系更多的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和每年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资助办公室和财务处备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受助学生尽已所能向社会奉献爱心并要定期向出资人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等表现情况。

  第六条 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主要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奖励金额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学院奖学金按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执行,社会奖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具体名额至各系部,由各系(部)组织等额推荐;各系(部)将评选结果在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有关材料并签署系部推荐意见,于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汇总,经学院资助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或出资方,学院奖学金,由学院直接发放。

  第七条 生源地贷款:未获得其它资助者或获得资助尚不能解决其本人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本人向生源地信用机构申请,并由学生本人承担贷款偿还责任。

  第八条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社会助学金,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其评审程序与奖学金评选程序相同,但分学期发放。

  临时困难补助,主要针对家庭或本人遭遇变故,出现突发性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或家人申请,系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从学院学生困难补助专项资金中支出,如情况需要,可由学院团委发起组织师生募捐,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学生资助办公室发放,除此以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在校内面向学生发起组织各种类型的募捐活动。

  社会助学金由出资方与学院共同议定评选细则执行。

  第九条 勤工助学:学院设立部分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学院勤工助学活动,依照《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由院团委具体组织管理,相关数据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校内各用工部门于每年6月,将用工岗位及岗位要求报院团委向学生发布,校内各经营户的用工需求,由后勤管理处报送。学生本人申报后,持系部和院团委审批意见到用工部门应聘,未聘上又自愿服从调剂的学生,由院团委调剂分配。校外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勤工助学活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未经家长书面承诺,禁止学生个人参与未经学院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勤工助学活动费用,由各用人部门直接向学生支付,标准不得低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

  第十条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包括中职学生免学费项目、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中职学生免学费、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特殊专业学费减免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优质生源学费减免,由招生就业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绿色通道:学院在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使他们能及时报到入学。

  第十二条 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各系部每学年要开展贫困学生建档和更新工作,对贫困学生档案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受助学生需接受师生监督,学生资助办公室接受师生就受助学生个人表现的举报投诉,并对其申报资格进行核查。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有关奖助学金及学费减免,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资助政策另行制订细则。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

  为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主要领导兼任。资助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纪检监察审计处和财务资产处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二、资助原则

  (一)扶贫扶志,“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三)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四)学校建立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贷、勤、补”和“绿色通道”的资助体系;

  (五)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公布各类资助项目及受助名单,以保证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已受到资助的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上应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三、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依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的对象。

  四、资助方式

  资助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担保和抵押,但需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学生向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当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到校办理合同回执,盖章确认;当地银行负责审批并发放贷款。

  (二)国家、云南省政府、校级的奖助学金

  国家、省政府、校级奖助学金的'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特殊困难补助

  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特殊困难管理办法》执行。

  (四)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按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五)社会资助

  社会团体及个人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资助者的意愿和要求,并按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受资助学生的管理和复查

  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对资助的贫困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和复查。如有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取消资助:

  (一)有经济来源,无需资助即能维持学习、生活基本费用的;

  (二)有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的,铺张浪费、不勤俭节约的;

  (三)不诚实守信的;

  (四)学习不刻苦,一学年内不及格科目超过2科次的;

  (五)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六)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纪律处分的。

  六、资金来源

  (一)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由国家和省政府划拨;

  (二)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提取部分学费用于专项助困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xx〕140号)文件的规定,学校按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费收入的10%提取贫困生专项助学经费,按学校规定的用款比例实行专款专用;

  (三)社会各界捐赠的助学金;

  (四)学校师生捐赠的助学金;

  (五)其他。

  七、附则

  (一)学院要根据学校总体资助政策和办法,认真研究本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院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3

  一、学生个人卫生标准依据《中小学生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和个人卫生保健常识应注意的有关事项,一方面对班主任老师、学生做广泛的宣传,同时负责对各班具体执行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二、班主任要认真按学校提出的有关要求,组织本班学生贯彻落实,并努力使学校已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变成一个学生的自觉行动,使每一个学生都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学校对各班学生个人卫生情况,每周要统一检查一次,对学生眼保健操的执行情况的检查,每周不少二于两次,同时要作好检查记录,定期公布检查结果,班主任对学生个人卫生情况要每周查看,对不符合个人卫生标准的.学生要及时提出要求,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四、对学生个人日常卫生情况的标准是:

  (1)每日要坚持早起早睡,同时应按不同年龄时期,青少年睡眠时间要求,力争保持正常的睡眠与休息时间。

  (2)每日睡眠前要坚持洗脸、洗脚和刷牙,起床后要洗漱,饭前便后要洗手。

  (3)不吃生、零食,不挑食偏食,禁止带零食到校食用,禁止喝生水和不洁食物,在校用餐喝水要有个人用餐水具。

  (4)每日要按规定标准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写字要坚持做到“三个一”。

  (5)每周要坚持洗澡一次,换洗衣服一次,指甲、头发要定期剪洗,禁止留长发和涂染指甲。在校不得穿高跟鞋,上体育课不得穿皮鞋,学生穿戴要整洁大方,上课禁止学生戴帽子和围巾,禁止学生穿拖鞋和背心到上课。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4

  1.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2.教师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3.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4.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

  5.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

  6.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7.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5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

  1.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

  2.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做出承诺,经班主任同意,并经政教处审核备案后方可带入校园。

  3.手机带入学校后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于专用保管箱内,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

  二、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

  1.学校为各班配备手机保管箱,由各班级班主任负责本班级学生手机的统一保管。

  2.手机必须通过班主任取用,任何学生不得私开保管箱取用手机,因私开保管箱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3.班主任向学生家长公布学校办公电话87200072和本人手机号码,方便家长联系学生,同时学校三部共用电话免费供学生使用,遇突发状况确保信息通畅。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三、学生校内使用手机制度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4.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关闭手机。

  5.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6.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可与班主任或其他课任教师联系。

  7.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四、手机检查制度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违规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个人书面检讨,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本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本学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六、定期开展学生手机管理教育引导工作

  1.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升旗仪式、班团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沟通。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3.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网络。

  4.家长、老师及时沟通,掌握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七、对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管控

  1.教师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的规定,规范班级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的管理使用,班级群只能用作学校教师和家长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沟通和相关紧急事项的通知,除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特殊要求外,严禁老师在班级群布置家庭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

  2.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八、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和教师考核。

  3.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6

  高中学生由于年轻,自控能力不强,使用手机容易分散精力,影响学业,也会影响到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所以学校不鼓励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但手机作为现代化通讯工具,能方便家长与学生取得联系。所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周日晚自习至周五下午下课期间,严禁学生在除公寓外的其他所有公共区域(包括教学楼、校园、食堂、超市、体育馆等)使用手机。一旦发现学生违反此规定,学校任何一名员工均可以收缴该生手机,并交由该生领事保管一个月,并通报家长,一个月后根据该生表现决定是否同意该生继续使用手机。如果学生两次违规使用手机,领事负责通报家长,并在学期末将手机归还家长。

  二、学生在公寓使用手机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须在晚10:00前使用,不得大声通话影响到其他同学休息。如有违反,任何老师可以收缴其手机,交其领事保管。

  三、学生在公寓使用手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寓关于使用电器的规定,不违规使用接线板,不长时间充电。如有违反,任何老师可以收缴其手机,交其领事保管。

  四、手机属于贵重物品,学生如带手机进入校园,需自己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五、学生若违规在教学楼或其他公共区域使用手机,并拒绝交出手机,其领事为处理该事件的第一责任人,情节稍轻者,给予收缴手机、口头警告;情节恶劣且顶撞老师者,给予收缴手机、停课反省直至劝退处分。

  望全体同学立志高远,明确学习为现阶段的首要任务,并学会正确使用手机,让手机成为方便与父母沟通、交流的工具,而不是成为荒废学业、影响学校正常管理秩序的祸根。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7

  学校将开始20xx年秋季学期工作,为切实贯彻落实学校防控工作精神,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用餐管理,避免广大师生在食堂集中就餐可能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学校食堂将进一步采取如下防控管理措施:

  1.执行餐前检查。

  师生在进入食堂前,请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监测和查验证件。

  凡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一律禁止进入。

  2.保证食品安全。

  疫情期间,暂停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的制作和售卖;暂停免费汤粥和自选调料的'供应,如有需求,请向工作人员说明。

  3.鼓励打包外带。

  疫情期间,学校将免费提供打包餐盒、餐勺及食品袋,鼓励师生打包外带就餐;食堂也设立了专门的外带套餐窗口供师生选择。

  为保证食品安全,外带套餐及打包餐食,请尽快食用。

  4.实行分散就餐。

  为分散勺园食堂就餐人流,2月17日起,暂停勺园食堂太阳卡服务,持太阳卡教职工请就近选择其他食堂就餐。

  5.提供集中送餐。

  鼓励办公相对集中的行政楼区域联合集中订餐,食堂将视情况提供送餐服务。

  6.发布就餐指数。

  师生可登录餐饮中心微信公众号“服务”栏目下“就餐指数”菜单,实时查询各食堂就餐人数,错峰错时就餐。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8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1、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政教处。进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

  二、使用规定:

  (一)在学校期间学生一律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9

  一、上机前必须在计算机室外面排好队,经老师允许方可进入计算机室,并按安排的机号就坐。

  二、上机时必须在指导老师安排下开关计算机,不得随意触摸任何设备,不得涂画设备。如属人为故意损坏设备的,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给予经济赔偿。

  三、上机时注意爱护计算机及计算机室内的'其他物品,只可使用铅笔,正确摆放学习用品;正确使用耳机。

  四、计算机室不得携带与上机无关的物品以及磁盘。

  五、下课前填写好使用登记,摆好凳子,经老师同意方可离开。

  六、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暂停使用,立即报告教师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

  七、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摆放好凳子,填写《计算计算机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八、保持教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将与上机无关的任何物品带入计算机教室。

  九、计算计算机室卫生坚持每周打扫一次制度,包括计算机设备,由学校统一安排指定班级打扫。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和保持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同学们在身心两方面都得到健康成长,同时也为了班级能够更好的发展,以达到团结有序统一的班集体,护理1班班特定如下奖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学习:

  每个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3.积极配合老师与班干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学生应有的素质。

  2)卫生:

  宿舍是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按训标准,必须保持整洁),实行责任到人制,室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2.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3.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由于班级、学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奋进的班级体。

  2.对于学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班级奖惩制度:

  1、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校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处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3、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选及参选资格。

  4、在自习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5、自习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期末考核成绩。

  6、对有重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7、每周由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公布,纪律员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8、课堂、自习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三、班管理制度

  1)班干部职责: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及班级对外事宜;召集班会、班会的召开,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会会议记录;协调各班之间工作;做好和团的交流工作;定期检查其他班记录。

  团支部书记:每月做好对班级各团员的考核工作。组织好团队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组织后备团员的考核、审核工作。及时收齐团费并上交校团。

  劳动员:安排本班教室、公区卫生。组织各卫生评比工作。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卫生评比、卫生检查、寝室设计赛等活动。

  纪律员: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活动的考勤做好班级工作总结。

  生活员:负责班费的管理,食堂票据的领取,每学期或型活动后向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为同学做好日常生活服务,提醒家注意天气变化。了解班级的贫富总体情况,便于展开工作。负责财产清点。学习员:营造全班学习气氛,带动家共同进步,掌握学术前沿信息;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班主任及时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班务日记的登记;负责期末成绩登记、总分、平均分计算、排名等工作。

  体育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织好两操,做好体育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同学们轮流出黑板报,按计划定期更换班级黑板报。

  组织(文娱)员:组织本班开展班会活动。策划对班级有意思的集体活动。组织班级文艺活动,参加学校文艺节目会演。

  课代表职责:按时收发作业,记载好每日作业上交及完成情况,并向学习员汇报,作好纪录。

  四、班级操行成绩奖惩积分明细:

  1、操行成绩是对学生觉悟、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学习生活、集体劳动、公益活动各方面表现的全面考核、鉴定,操行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放入学生档案。

  2、操行成绩评定实行100分制,设基本分80分,对照奖扣分细则上下浮动,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

  根据相应的奖惩制度给予个人加分减分。此分数最终将与期末考试成绩排名挂钩,德育成绩记一科成绩。如本学期表现恶劣,可能会出现0分,并取消各种评优。而得分高者,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1)奖励规定

  1.全学期没有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者视为全勤,+5分;(每月加1分)

  2.主动映情况,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者,+3分;

  3.劳动卫生积极肯干,表现突出者;受学校老师公开表扬及肯定者;宿舍卫生及时打扫并受到肯定者,+2分;

  4.关心班集体,维护班集体荣誉,坚持与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者,+3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1分,为班集体取得荣誉的,三等奖+2分/次,二等奖+3分/次,一等奖+4分/次。

  6.拾金不昧者(按德育手册执行)+28分。

  7.参与班级公共活动+0.52分。

  8.被评为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评为星级寝室每人每次+15分。

  9.主动助同学每人每次+23分。

  10.担任学生干部并能履行职责者,每学期+1.510分。

  11.学生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学生干部带领班级取得成绩加分数*1.5分;所列条数有限,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2)惩罚制度

  1.早晚自习不得迟到,无故迟到者给予相应减分,1分;

  2.早晚自习不得旷课,无故不到者给予相应减分,1~5分;不假外出者,一次3分;

  3.不准无假缺课、旷课(3)、迟到、早退,如出现上述情况者,视其影响给予相应减分,1~5分

  4.寝室纪律、卫生被学校扣分影响班级综合分者,值日者0.53分,其成员扣0.5分。

  5.上课被任课老师点名批评者,3分。

  6.乱倒脏物、剩饭剩菜者一次2分。自己座位现场发现垃圾一次1分,乱丢乱扔垃圾者,一次2分。

  7.校园穿戴不附合学生形象的一次3分。

  8.有能力参加的活动,班级和学校安排参加拒不参加者,一次3分。

  9.劳动值日卫生不积极主动;宿舍卫生未能及时打扫;周三打扫除所管范围未能按规定打扫干净者给予减分,2分/次;

  10.未按时返校的,每次扣两分。请假天数不宜过多,病假请假0.2分/节(病假需有医院证明),事假请假0.5分/节,以此类推。

  11.不骂人、吵架,起侮辱性绰号,欺侮年幼体弱同学,取笑、侮辱他人,不尊重或顶撞老师者,每次5分。

  12.预备铃响,必须迅速回到教室准备好上课用具,安静地等待老师来上课。上课(包括课堂与自习课)搞小动作、随便窜座、玩手机者、睡觉者,一次扣1分。

  13.按时交作业,不交作业者1分。

  14.两操、升旗要做到快静齐,不得拖拖拉拉,嘻哈打闹,如果当天班上出队慢到倒数第3的,每人扣德育分2分,如果出队在年硷有前3名的,每人加3分,做操必须认真,动作马虎的同学德育分扣5分。

  14.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穿校服,衣着整齐,衣服纽扣要扣好,穿衬衣的要束衣。不得穿拖鞋回课室,违者每人每次扣1分。

  15.吸烟、喝酒、打架斗殴、盗窃、敲诈、赌博打牌、男女关系庸俗、擅自进入男生宿舍、作弊、一次20分;

  16.学生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学生干部触犯纪律者扣分数1.5分;

  以上奖惩制度,作为各种奖励和评选优秀学生的重要依据。旨在提高同学们的积极性、自觉性和集体荣誉感,望家遵守。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1

  为营造良好的第二课堂氛围,充分发挥课外活动在学生素质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思想性、专业性和群众性,以达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安排在非学习时间,活动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校、院两级活动的统一安排。

  2、学生课外活动须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得擅自组织内容不健康,违反校纪校规的活动。

  3、学生课外活动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班主任同意,以专业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意,跨学院或在校外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分管领导同意,社团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团委同意。

  4、学生课外活动须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活动方案,并要针对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制定安全预案,活动结束须及时总结。

  5、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须以安全为前提,活动须明确负责人及安全责任,活动范围原则上应在校园内开展。室外活动应事先经得学校保卫部门的同意。

  6、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自筹经费,提倡勤俭节约,活动过程中注意保护活动周围的环境,活动中正确使用和尽心保养开展活动所需的设施,器材等。

  7、学生课外活动须按计划认真开展,切实保证活动效果和质量,对影响较好,意义较大的活动,学院经讨论研究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2

  州泰实验中学接送车的安全与组织程序

  1、接送老师每周五15:00点前到学生处副主任室(B302)领取小灵通和接送学生名单,周一15:00点前交到学生处副主任室(B302)。

  2、所有的接送老师须在周五下午16:05点到广场组织学生上车并签名,到达接送点后,接送老师先下车组织学生安全离开后,再上车检查学生是否遗漏行李在车上,一切检查完毕方可离开(否则出现意外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周日晚上必须在18:50分到达接车地点(否则按迟到处理,出现意外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组织学生上车并签名,如有学生未按时到达,打电话与家长联系,到了时间校车可以开出,接送老师随车护送学生安全到校后方可离开。

  4、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车辆在中途不停车,学生须在指定地点下车。接送车的老师不能随便委托他人代替接送任务,如有事不能接送与学生处协商调换时间。

  5、学生签名的名单和小灵通,请于周一交给学生处副主任(B302)。

  6、领用的小灵通是方便老师与乘车学生联系时使用,不能随便作私自使用。

  7、如与接车司机联系不上,可电话与汽车运输公司黄小姐直接联系(z)。

  8、突发事件可与朱校长(z)联系。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3

  1.学生应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学习或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学生因病不能到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向班主任请假,严禁不请假而擅自离开学校;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请假者,须电话与班主任请假或事后补假;无正当理由的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3—7天由年级组长批准,7天以上由教务处或主管校长批准。学期内病、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超过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消假手续,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5.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校门,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核实后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开出门证方可出校,严格遵守出门时间及返校时间。门卫应在规定时间准其出门,并做好登记手续。学生出门所持的请假条,门卫应妥善保管,每周末送交政教处,用于班级考核。学生在校突感不适,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亲自将孩子交于家长。

  6.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处理。一天按八节课计算,一周按五天计算。

  7.连续旷课两天或累计旷课三天,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七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两周,给予记过处分;连续旷课两周或累计旷课四周以上,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有经常性缺勤现象,但尚未构成以上情节的,给予通报批评。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为人师表;尊重学生;耐心教学;严格管理;制订计划。

  第二章细则

  1、要认真解答每一位学生的每一次提问。

  2、要细心观察每一位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情绪。

  3、要针对不同学生的基础和程度进行有针对性的有效教学。

  4、要经常关心学生的课下生活和课下时间安排。

  5、要为学生制订适合于学生本身的课下学习计划。

  6、要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风格来使学生在短时间内进步。

  7、保证每天为每一位学生都讲解到;保证每天为一半以上的学生修改画面。

  8、保证一周内能够做两次完整的现场绘画演示(指定主教教师)。

  9、保证画室内安静;保证画室内纪律(每月培训中心要组织纪律评比)。

  10、保证认真验收当日学生的课下作业。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5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树立以宿舍为家的思想,特制订寄宿学生管理办法。由学构总务处牵头,政教处、保卫处(科)、团委、学生会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的指导管理,宿舍管理员直接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并定期检查评比。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科室,并要机智的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在本宿舍内过夜。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照关锁门窗,管好钥匙不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严禁吸烟,严禁瓜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并严加处理。

  (二)宿舍环境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制度。

  ①无尘,房门不准乱张贴,不准挂东西,窗帘挂放应美观大方。

  ②地面无垃圾,室内室外的天花板、墙、灯管无尘、无蜘蛛网,墙壁光洁,不准乱张贴,不准挂衣物。

  ③被褥、枕头收叠整齐,桌面干净整齐,角落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

  ④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废物,乱涂东西;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⑤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内打牌、下棋、会客人及睡懒觉,休息时间不准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⑥不准擅入异性宿舍,有公事经值班员同意方可进入,未经宿舍管理员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⑦节约用水用电,注意防火、防盗,外出关窗、锁门,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一理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及时处理。

  ⑧住宿同学就和睦相处,提倡互助,讲究文明。

  2、值日制度及宿舍检查、评比制度。

  ①每间宿舍选出舍长,对宿舍全面管理负责,宿舍必须有轮值制度,值日生负责门窗、地板、洗手间的卫生。

  ②在离开宿舍前做好关窗、关灯和锁门工作。

  ③值日生协助舍长督促同学搞好内务,遵守宿舍纪律,对违反制度的同学应大胆批评指正。

  ④宿舍管理员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检查、评比,学校总务处、政教处、团委、学生会组成宿舍评比小组,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评比。

  ⑤每学期按公布栏成绩累计总和排名次,评出校文明宿舍、优秀舍长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6

  我校地处城乡接壤部,距市内相关场所较远,集体出行不便。因此在活动时学校需提前报经云龙区文教体局批准并备案后为学生包车集体前往。为了确保乘车学生往返学校的`安全,特制定学生接送车管理制度。

  1、成立学生接送车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做到有组织,有领导。

  2、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让学生熟记常用交通标记和信号。正常性的开展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不乘拖拉机、摩托车、残疾车和改装、拼装、报废客车等运营车辆,做到文明乘车。

  3、及时召开乘坐接送车同学会议,依据活动要求,以班为单位分成若干小组,确立组长,明确各项要求。

  4、学校组织用车接送时,必须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有随车监护人员(教师)在车中监护,副驾驶座不准乘坐学生。

  5、学校指派专人负责签审学生接送车管理营运单。

  6、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其用车必须是专业客运公司车辆。凡用于接送学校学生的车辆,必须强制为接送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做到车辆颜色统一,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右前方表明“徐州市城新实验学校接送车”。包车前对学生接送车进行证件及车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7、对接送学生的车牌号码、拉载人数、驾驶人保险情况、接送时间、路线、趟次、接送方案及协议等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8、及时总结,不断改进,努力做好接送车的管理工作。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7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考勤的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8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序《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序函(20xx)3号)相关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申请制度

  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或电子手表,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填写《手机进校申请书》并签订申请书,班主任监督审批记录后,学生方可将手机带入在学校。

  二、携带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电子手表等通讯工具。

  2.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或电子手表,经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携带。

  3.进校后将手机交给班主任老师,放到手机存放处。

  三、保管制度

  1.因特殊情况通过申请的学生,应该在每天早上到校后、主动将手机关机,然后交给班主任老师,放到手机存放处,下午放学前,由班主任老师交还给学生。

  2.各班班主任为相应班级的手机保管责任人,将保管的手机放到手机存放处。

  四、其它说明

  在校期间如果急需使用电话,可以到直接使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的私人电话,或到办公室使用公共电话。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19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入学新生或新转入学生。

  二、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

  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

  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学校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四、制定本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自身安全。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1

  为了促进学风建设,培养广大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工作要求,决定在全体在校生中推行早操制度,为确保早操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早操要求

  (一)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00——7:20为出操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假期、规定休息日、恶劣天气除外)。

  (二)出操地点为学校操场。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系部为方阵整队,出操的学生要按时集合,严守纪律,保证出操质量。

  (三)出操内容为第八套广播体操,检查组进行早操到操率、迟到早退率、做操质量等检查,每周通报一次。

  (四)做操要求

  1、仪容、仪表大方得体,不许穿大衣、拖鞋,外衣要拉上或扣上,不戴手套,不戴帽子,不围围巾;

  2、早操音乐响起前各班应在操场指定地点集中站好,做到快、静、齐,纵队、横队均在一条线;

  3、学生应做到听口令执行相应动作,动作协调一致,标准有力;

  4、队形队列散开要求“整齐”、“迅速”,间隔合理;

  5、要求全体同学始终参与,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做操。

  第二条考勤检查

  (一)早操检查组由校行政总值班、值班辅导员、体育教研室、学生会、学生自律委员会及各班班长、体育委员组成;校领导、学生处、基础部随机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检查组成员准时开始考勤。7:00后到的学生记迟到一次,7:20后到的同学记旷操一次,7:20之前离开的同学记旷操一次。

  (三)学生出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按旷操处理并予以批评教育。

  第三条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

  (二)学生请假一次,需经辅导员批准签字,否则无效;学生请假二至三天需经系部批准,请假超过三天的需系部证明,学生处审批。

  第四条奖惩办法

  (一)学生个人早操出勤情况纳入体育课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三次无故不出早操者、累计五次迟到者、十次请假者,取消本学年参加各类各项评优、评奖活动资格。

  (二)各班级学生早操出勤情况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三)系部学生早操出勤率作为系部学生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2

  一、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原则上任何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各一份。经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入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存入学校手机保管柜,禁止带入课堂。

  二、老师有权收缴学生手机。老师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机,须及时制止,登记学生姓名、班级等信息,有权收缴学生手机至班主任或德育与学生发展处。班主任或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必要时请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因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进校园,手机被没收期间造成的损坏或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三、严查学生携带手机情况。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年级组、班主任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学生携带手机情况,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做以下处理:

  1、没收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并通报批评,寄宿生取消寄宿资格;

  2、责令该学生作出书面反省;

  3、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

  4、取消该学生本学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

  5、通知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四、严肃处分态度恶劣的学生。老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学生出现不配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态度恶劣的加重处分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况下手机使用管理。确因学习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并用于学习的,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班主任(或教练)签字,报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学校艺术节、体育节、社团节、科技节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如需拍照宣传,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六、不得布置需使用手机的作业。老师须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七、保障学生正常通话需求。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联系,由学校与相关通讯部门配合,在校园内安装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方便学生与家长通话。

  八、加强教育引导。学校通过周会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九、做好家校沟通。学校通过信息平台、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委会、家长大会等多种途径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十、本规定从20__年2月28日起执行。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3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考核机制的主要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考核主要以综合考核为主,内容一般涉及教学、评教、考勤、办公秩序、招生、学生稳定、工会活动、领导评议等多项内容:

  1、教学常规考核由教务和教研部门考核,内容主要涉及学生评教、听课、备课、笔记、考试、课堂秩序检查、教科研获奖等内容;

  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办公秩序、考勤、会议等则主要由行政办公室考评;

  3、招生、学生稳定则主要由招生部门考评;

  4、工会活动则主要由工会考评;

  5、领导评议则主要由校委会领导根据印象打分评定。

  最后由行政办公室将各结果按一定比例汇总,形成教师一个学期的最终考核分数,以最终综合得分作为教师评优选模、职称评定、聘任、培训的主要依据。

  二、中职学校教师考核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某些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考核机制,发现其考核机制存在诸多需要商榷的问题。

  (一)教学常规检查的泛化。

  教学常规检查不仅无法给教师工作一个合理的评价分数,激发起工作积极性,而且还会出现工作导向偏离工作目的的现象。由于缺乏可比性和科学的评价依据,教学常规检查无法给教师工作一个合理的评价,谈不上以此对教学行为进行有效的合理调控,也谈不上促进教师对教学的调整。

  教学常规检查只能验证教师是否完成了足量甚至超量的备课、作业、笔记、听课等项内容。但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来判定备课质量高低,只能看步骤是否齐全、书写是否认真,因此很难给教师的备课划定一个合理的分数。对于学生的作业、课堂笔记检查只能查出某一科教师是否让学生完成了足量的作业、记录了详细的笔记等,也没有标准指导检查者给出一个合理的分数。

  对于教师的以听课为主的学习交流,只能检查其完成情况,而无法给出具体分数。以上三项内容只能凭印象给出相差无几的分数,有些学校甚至不敢公开考评结果,否则引来争议无法解释。过于强调教学常规检查还会出现导向性错误。为了争取考核高分,教师整日忙于上述东西的整理,无暇顾及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出现手段不利于目的实现的导向性错误。

  (二)过分强调考核的统一性。

  考核结果决定评优,考核分数按照从高到低一揽子往下排,没有考虑到不同专业的差别,将没有可比性的科类一同比较,出现了根本没有可比性的专业却存在考核分数上的差别。考试成绩在教师考核中占有相当比重,考试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教师考核分数。中职学校考试的试题来源基本都来自于本校同科类的教师。

  适度的试题难度能够有效地检测出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高低,也能够有效地指导教师调整教学,提高教学水平。但教师为了提高考核成绩,会千方百计降低试题难度,提高及格率和优秀率,一旦出现个别教师所出题目偏难,则会导致同科教师考核分数偏低,直接影响到教师考核,而出题者则会成为众多同科教师攻击的对象。如此,实则将本属于竞争对手的同科教师变成了一条战线上的朋友,缺乏了有可比性的公平竞争的氛围,更谈不上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学生评教的局限性。

  学生评教有一定的公平性、科学性。但其公平性的发挥受到学生是非分辨能力的影响。因此,出现了学生评教成绩受师生关系和教师上课的语言技巧的影响,部分教学风格严肃、认真的教师则出现评教比较差的现象,影响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四)领导评议分数倍受争议。

  每年考核都会出现,与教学相关的考核分数相差无几,但领导评议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拉开差距,成了是否优秀的决定性因素,其结果是评优、晋升、培训、聘任领导说了算。

  (五)过于强调综合的评比分数。

  容易难分主次混淆重点,导致教师什么都要抓,什么都参与,看似综合全面实则不知轻重。

  三、中职学校教师考核机制调整的对策

  调整中职学校考核制度,建立重点明确、客观性强、公平公正、有可比性、能够正确引导教师工作方向和有效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考核制度。具体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降低常规检查在考核中的比重。

  过分强调备课、作业、听课、笔记等教学过程性考核会出现教师为了取得考核高分,忙于考核资料的整理、书写,忙于督促学生书写、整理笔记、作业,当检查之时会出现这些东西的整、全、齐,甚至出现了做假的现象,教师无心顾及课堂教学质量。如此检查,出现了手段与目的违背的.导向性错误,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教师教学的自主权、灵活性,也挫伤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更何况,以上考核项目没有一个具体的可供判定的标准,考核部门难以操作,致使得分相差无几,起不到评比所应当具有的效果。但是,以上常规检查为主的过程性考核不应取消,而是教研部门通过检查为教师教学提供教学的指导性建议,以便于教师改进教学。

  (二)建立以直接体现学生知识、技能掌握程度的考试成绩为主的考核制度。

  要明确每一级、每一学期、每一专业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具体的测验标准,以优秀率和及格率作为参考依据。无论是文化课和专业课,要使考试成绩的提高直接体现学生知识技能水平的提高。教务人员只要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把握好考试这一环节,保证考试的公平性,便能有效控制整个教学,你考什么他就教什么,你考到什么程度他就教到什么程度。任课教师围绕考试,改进发挥能动性,努力工作改进教学提高学生考试成绩的结果就是提高了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值得一提的是这绝对不是应试教育,而是要正确运用考试这一手段来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三)教师的考核评比要具有可比性。

  现行的教师考核评比,以综合分数作为依据从高到低一揽子排列,忽视了不同专业之间的差别,殊不知不同专业根本没有可比性。目前,中职学校学生考试内容大都来由本校同科教师提供。将不具有可比性的专业一起比较使得同专业教师为了提高考核分数,千方百计的降低课程难度和考试难度,提高考试分数来争得较高的考核高分。如此,便使得本应属于竞争对手的同科教师,变成了一条战线上的朋友。

  教学内容越来越简单,考试难度越来越小,考试分数越来越高,同科教师考核分数越来越越高,评优比例越来越大,学生越来越学不到东西。一旦有某个教师出的考试题目难一点,导致同科教师考核分数偏低,影响评优选模,此教师便会成为其他同科教师抱怨的对象。因此,要尽可能的将同科、同进度的教师作为相互比较的对象,而不是全体教师分数从高到低一揽子排列,要使同科、同进度的教师成为竞争的对手,相互争夺,同科同进度教学内容要有不同的教师任教(至少两名教师),以便于比较优劣。教学考核统计每学期分为两次,期中、期末各一次。以总成绩为依据,估计,期中考核公布后,便会立即引起下半学期的激烈竞争。

  (四)课堂教学秩序检查必须成为重要的考核依据之一。要将这一检查结果按一定比例放入总的考核中。经常将课堂秩序混乱的教师与班级进行通报,列入考核,对临时完善教学秩序会立即见效。

  (五)要充分、合理地发挥学生对教师教学的评价作用。学生作为教学的直接客体,直接与任课教师交往,必然对任课教师有一定的合理评价。但关键是使学生明白:什么样的课是好课,什么教师是好教师。从而有效发挥学生评教的作用,促使教师调整教学改善教学效果。

  (六)教师考核就是教学考核,不要把太多的与教学无关的考核算入任课教师的考核中。其他考核由主管部门单独评定,单独奖罚即可,不要列入任课教师考核中以免过于综合重点不分明。

  教师考核机制的科学性直接影响到教师工作方向的选择和工作积极性的激发。中等职业学校只有科学构建学校教师的考核机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才能真正有利于正确选择工作方向,最大限度的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才能真正有效地提高办学质量,实现办学目的。

  可见,教师是学生管理的主体,要想充分调动教师教师教学和学生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必须充分考虑到是对制度执行后的与利益相联系的考核会直接影响到这种制度是否最大程度的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还要充分考虑到,教师按照制度去努力工作的结果是否正好达到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的初衷,是否会跑偏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4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学生携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学生携带课外读物进校园日常管理制度。

  一、选好读物

  1.要依据《小学生读书活动方案》中所列出的书目与相关内容,组织学生阅读。

  2. 开展与语文课本相联系的拓展性读本。

  要在每学年开学前依据上级相关部门规定,布置学生完成本学期必读书目的购买。对选读书目,要根据学生与班级实际,组织学生购买。对本地图书市场上没能的书种,教师要想方设法帮学生联系,让学生自行购买。每班选读书本数每种不少于班级生数的三分之一。

  二、落实时间

  1.落实统一指导的时间。

  每周开设一节读书校本指导课。教师要做好指导的备课、上课、阅读效果检查等工作。要运用指导课激发学生的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要让学生按时完成适量的、形式多样的读书作业。

  2.落实学生自由阅读的`时间。

  每天实行晨读。学生在上午到校至上课时间为学生自由读书时间。读书期间由班级学生自主管理,班主任教师巡视,负责学生读书时的解疑答难。

  三、开展活动

  1. 开展好班级读书活动。每班每周要开展一次读书成果或方法交流活动。

  2.开展好年级组读书活动。每年级组每月要开展一次读书专题交流活动。

  3.开展好校级读书活动。校级活动主要为:读书征文活动、与读书相关的绘画竞赛、读书卡、手抄报等活动。校级活动开展要有方案、组织过程等。

  四、活动管理

  加强过程管理,做好检查、评定与活动组织等工作。实行校级、年级、班级三级管理与部门的分工协作管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5

  一、依据:

  1、本校《阳江市第一中学学生奖惩条例》第八条第4点“学生携带之物品足以影响学生专心学习或干扰教学活动进行者,教师或学校得暂时保管,必要时得通知家长或监护人领回。”

  2、本校学生奖惩考察实施要点及生活辅导实施需要。

  二、目的:

  为维护教师课堂教学品质及学生生活秩序管理,增进学生有效学习,并使学生放学后方便与家长联络,特定本办法。

  三、手机使用规范:

  1、教学区域或休息时间,学生需将手机关机,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机。确有需要,可使用学校办公电话或公用电话。

  2、非必要请尽量不要携带手机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扰。

  3、请勿携带价值昂贵手机到校,以免遭窃衍生困扰。

  4、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5、学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个手机号码,学生更换手机号码,须重新申请。

  四、惩戒办法:

  1、未申请被查获者,记小过一次,手机(含卡,下同)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2、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警告一次。

  3、第二次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4、第三次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并记大过一次。

  5、违反使用规范第四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没收,考试成绩零分计算,全校通报,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之处分,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后由家长领回。

  完成申请手续,请将申请表缴回班主任电子登记后由交年级保管。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6

  近些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外出务工、经商的人们越来越多,使得他们的孩子留在家中,有的托付祖辈照看,有的托付亲戚朋友代管,让这些孩子成了“留守学生”。

  我校“留守学生”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护、家庭的亲情温暖和良好的家庭教育,他们的成长存在诸多问题,为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留守学生”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特制定“留守学生”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成立“留守学生”关爱小组。

  关爱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心理咨询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甘仁伟同志兼任,心理咨询室设在法制副校长室,由张莹颖同志担任。

  二、重视思想道德教育。

  以法制副校长或政治老师上法制课,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道德观念;通过开展青少年“法制课堂”、请退休老干部为学生讲革命传统故事,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以班级为载体,紧紧围绕“关爱、责任、诚实”等基础道德品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尤其特别重视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做人做事的道理。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留守学生”专项档案。包括“留守学生”的姓名、性别、所在年级、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况、思想道德状况、学习状况、行为习惯、生活状况、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状况、他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以及当前监护人联系办法等,实行每月一次动态管理。

  建立重点结对制度。实行“1+1”、“1+多”结对帮扶办法,校领导干部与留守学生结对,党员与留守学生结对,教师与留守学生结对,加强辅导,实行跟踪教育,要求到结对子“留守学生”家中了解情况,注意宣传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并做好每次的入户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同时在“留守学生”和“非留守学生”之间广泛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利用同辈群体在学生社会化中的重要功能,让“留守学生”融入到班级和团组织的大集体中来,使学生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每月对每位“留守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联系一次(包括电话、书面),了解他们各方面的情况。

  建立培训制度。针对“留守学生”的临时监护人——爷爷、奶奶,文化水平低、家教素质比较差的状况,学校通过定期举办家教培训班,与家长通信、电话联系、寄送资料或小报,对家长进行家教知识宣传,通报学生在校情况,从而提高家长及“留守学生”爷爷、奶奶的家教水平。

  建立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奖励表现好、进步快的“留守学生”,树立榜样并鼓励他们不断追求上进。

  建立“留守学生”与父母联系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与学生子经常性的联系,并及时与学校沟通,了解学生的情况,尽量做到半个月能电话交流一次。同时,学校开通“留守学生专线”确保学生有特殊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和家长取得联系,另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对于学生的情感发展、心理健康加强帮助和指导。

  建立教师与留守学生的联系制度。每月找留守生谈话每人二至三次;科任教师每月找所教的留守学生谈话至少每人一次。学校定期召开留守生座谈会,了解“留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留守生的生活、学习中的问题。

  建立“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当发现其生病,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立即送至医院就诊,严重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及配备必要的设施,配备兼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平时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对“留守学生”做到精心观察,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给这部分学生以更多的“偏爱”。设立“倾诉信箱”、“校长信箱”等。

  五、建立了关爱留守学生的应急机制。

  学校建立了留守学生、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六、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学校积极研究了科学考核评估的办法,加强了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结对子教师进行了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七、建立关爱经验交流制度。

  学校每期进行一次“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会议了研讨会、座谈会、定期举行经验交流、不断探索方法,新措施,不断提高留守学生教育管理水平。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7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快,乡许多农民纷纷外出打工,不少中小学生的家长长期不在家,却把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监护的义务,委托给老人或亲友,有的甚至是大学生带小学生。这些“留守学生”因缺乏亲情而引发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等问题也日益突出,致使一些学生走向违法犯罪道路。所以加强“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刻不容缓,我乡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理。

  一、留守学生教育管理的必在性

  近几年来,我乡中小学“留守学生”人数不断增多。经调查全乡有“留守学生”162人。这些“留守学生”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学生的父母长期外出务工,平时心牵挂着自己的子女,而心有余而力不足,缺少对学生的关爱、交流和引导,致使一些学生子走向犯罪的道路,对这些学生的教育应当引起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与重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对“留守学生”的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二、留守学生教育管理的措施办法

  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在“留守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1、重视思想道德教育。以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道德观念;通过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请退休老干部为学生讲革命传统故事,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以班队、共青团、少先队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关爱、责任、诚实”等基础道德品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尤其特别重视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做人做事的道理。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室及配备必要的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心理辅导教师,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平时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对“留守学生”做到精心观察,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给这部分学生以更多的“偏爱”。学校、班级经常举办生动有趣的竞赛,开展书法、绘画、舞蹈、乐器、球类等到课外活动,以赛促练,提高能力。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留守学生”专项档案。包括“留守学生”的姓名、性别、所在年级、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况、思想道德状况、学习状况、行为习惯、生活状况、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状况、他们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以及当前监护人联系办法等,实行每月一次动态管理;二是建立重点结对制度。实行“321”结对帮扶办法,乡领导干部与3名留守学生结对,党员与2名留守学生结对,一般干部与1名留守学生结对,加强辅导,实行跟踪教育,要求每星期到结对子“留守学生”家中了解情况,注意宣传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并做好每次的入户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乡领导汇报;三是建立家校制度。每月对每位“留守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联系一次(包括电话、书面),了解他们各方面的情况;四是建立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奖励表现好、进步快的“留守学生”,树立榜样并鼓励他们不断追求上进;五是建立“留守学生”与父母联系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与学生子经常性的联系,并及时与学校沟通,了解学生的情况,做到半个月能电话交流一次。同时,学校开通家长热线确保儿童有特殊情况时在第一时间和家长取得联系,另外,还可以用书信的方式,对于学生的情感发展、心理健康加强帮助和指导。

  三、留守学生教育管理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形成全力。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留守学生”教育行列,共同支持和关心“留守学生”的成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净化社会风气,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2、建立组织,落实责任。乡党委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加强“留守学生”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制,中心学校对“留守学生”的教育负总责,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乡机关干部、教职工要充分自身的优势,共同做好“留守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3、加强培训,全面指导。一是加强对监护人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运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形式,向“留守学生”的'监护人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学生的能力;二是对他们常年外出打工的父母进行培训和指导。充分利用“留守学生”父母返乡时机,举办“留守学生”家长培训班,专门就如何教育“留守学生”进行辅导和指导。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8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生生命高于一切。进入夏季,高度重视学生游泳安全,预防学生溺水死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学校和家长的重要工作。

  结合教育部颁发《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学校告知义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措施,以确保我校学生安全。

  学校的义务与职责

  1、全体教职员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2、继续开展“珍爱生命 安全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使每个学生明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决不能够拿生命开玩笑,要让家长和教师放心。

  3、全体教师要时刻记住事故现场第一责任制,岗位第一责任制,凡因宣传、组织不力或延迟上报、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追究第一责任人的一切责任。

  4、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游泳”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1)学校利用开学的第一天组织校会、各班利用每天的晨会对学生进行主题为“珍爱生命,身体健康”的教育,告诉学生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尤其不准单独或私自去河边、池塘等地方去游泳、嬉戏,必须要有家长带领。

  (2)教师利用家校联系与家长进行沟通,并及时指出纠正学生错误。

  家长的义务与职责

  1、家长必须加强对子女进行教育,教育子女要提高认识,时时刻刻记住安全,对学生进行监督,督促学生按时到校,按时回家,教育孩子不要在路途中爬车、吊车、私自下河、下塘洗澡并要自觉与学校取得联系。随时了解学生到校、返家的具体情况。

  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带攻击性的刀具到学校。禁止参与打架斗殴事件。

  3、禁止孩子参加危险或有害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密切与学校取得联系。

  4、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配合学校禁止学生吃零食和到校外购买食物。

  5、特别加强学生午睡管理。走读生从五月一日后中午在家睡午觉,严禁在校外游逛,校生周日返校至周未回家都必须准时无误。家长发现情况,必须及时制止,尽快与学校取得联系,配合学校加强教育,若因家长忽视教育、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一概由自己承担。

  6、在学校履行了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由学生本人与家庭负责。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29

  1、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为了学生的安全,必须要做到下列十不准

  (1)不准学生在往返路上追车、爬车、骑自行车,乘坐农用车和无照驾驶的车辆。

  (2)不准学生私自在外住宿、不按时回住所、在未放学时出校门、在路上玩耍、逗留。

  (3)不准学生吸烟、喝酒、赌博、吃零食、看书画,搞不正当的'活动。

  (4)不准学生进网吧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活动场所。

  (5)不准学生攀折树枝,损坏花草,践踏庄稼。

  (6)不准学生在无人救护的情况下,做危险性体育活动或游戏。

  (7)不准学生在校内外爬墙、爬树、爬窗台,不准在往返路上、校园内追逐打闹。

  (8)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玩耍、游泳。

  (9)不准学生在校内外玩火、玩电、玩炮,在变压台旁、高压线下等危险地方玩耍。

  (10)不准学生带木棒、小刀、匕首、弹弓等利器。

  3、教室、院子等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4、各班学生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5、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6、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7、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8、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9、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10、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

  11、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12、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30

  为加强并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希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请他人代交假条。请假条需得到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二、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且一人一假条,不得多人共用请假条。

  三、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班主任及校长请假。

  四、学生在放假返校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由监护人向班主任或学校办公室告诉事由请假。

  五、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因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且一样需要书面请假条。

  六、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事回家,需由监护人书面告知请假事由写好请假条,非直系亲属的重大事项一般不得请假。

  七、学生在上课期间中途书面请假后得到批准后独自回家的,应在安全抵家后向班主任老师报平安,未报者班主任老师应主动与其监护人联系。

  八、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出校时间及回校时间。应交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值日教师处)。

  学期结束后,班级将对出勤情况作统计,计入本学期学生素质评价报告单,对严重旷课者将根据情况予以严肃批评。

  附:请假条格式。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31

  一、小学生睡眠充足的重要性

  充足合理的睡眠有如下好处:

  1.保证大脑适当休息,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大脑是人体的司令部,充足睡眠可以使大脑保持功能正常,在它的调理下人体得以维持正常的生长发育、生活,保持人体健康状态。

  2.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旺盛时期,充足的睡眠有利于孩子的生长发育,在深度睡眠的时候,脑垂体生长激素分泌较多,可促进孩子身体各方面的生长,尤其对身高的发育很重要特别是对父母身高较低者的孩子更为重要。

  3.

  充足睡眠可使大脑功能处于最佳状态,免疫功能增强,可防御细菌病毒的入侵,预防感染性疾病和其他疾病的发生。

  4.充足睡眠可使大脑对精神、情志、记忆等的调节功能正常,使孩子精神饱满,情志稳定,记忆力增强,这对孩子的学习尤为重要。小学生长期睡眠不足,大脑得不到适当的休息和恢复,就会导致大脑功能失常,可出现容易疲劳,记忆力减退,失眠,健忘,注意力不集中,烦躁,易激动,甚至发生抑郁症、神经衰弱等疾病。

  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保持充足睡眠就要按时作息,这对养成良好的饮食和睡眠习惯很重要。良好的睡眠习惯,孩子能按时自己去睡觉,这样父母在管理上就会省事很多,孩子也会在习惯中学会自我管理,渐渐形成独立的生活意识和行为。

  家长朋友们!为了您孩子的身心健康每天记得让孩子早点睡觉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32

  一、师生人身安全方面:

  1、各宿舍的生活老师是学生在宿舍期间的第一责任人,生活老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的举动,一旦发现学生有危险举动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进行教育;如发现学生有反常举动应立即汇报并做好思想工作,必要时和家长联系。

  2、各楼道口、楼梯口的值岗老师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值岗工作,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举动。

  3、餐厅各楼层的值岗老师应提前5分钟做好准备工作,不可让陌生人和家长进入餐厅,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4、如有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宿舍区,生活老师必须及时询问了解情况,(原则上除校车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入)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5、在夜自习结束后如学生因病因事需离校时由该生生活老师写好离校证明并送至门卫亲手交给熟悉的家长,等家长签字确认后方可让他带回。

  6、组长应每天关注本组内生活老师的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如有异常要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

  7、生活老师平时应把自己的刀具、杀虫剂、84消毒液、洁厕液等物品收放好,每周要对学生的抽屉、柜子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违禁物品要没收并进行教育。

  8、生活老师发现宿舍内出现学生受伤、失踪事件要及时向主管报告。

  9、生活老师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宿舍,并加大对活动场所的巡视管理。

  10、学生晚自习回宿舍后如要到医务室看病必须要由生活老师陪同前往。

  二、学生的物品安全方面:

  1、生活老师应妥善保管好学生的个人物品及学校物品,确保财产安全。

  2、生活老师应每周检查学生所带的食品(牛奶、点心)是否过期,如发现有过期食品,应先和家长联系后方可丢弃。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33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部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篇34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挂你,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作用,威海市新苑学校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制度

  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二、严格读物管理

  1.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不编写出版教材。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每学年1次推荐,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才可向家长推荐。

  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接受捐赠书籍必须先明确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

  5.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三、优化阅读环境

  1.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学校图书馆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四、做好家校沟通

  1.引导家长和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

  2.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五、强化督导落实

  学校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