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卫生院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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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卫生院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1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临床医疗工作

  随着人们对自身健康的重视,今年我院门诊及住院人次较往年有明显增加。截止20xx年6月30日,我院门诊总人次为2450人次,其中农合报销人次为1933人次,未发生一起医疗事故。在日常的医疗活动中,我们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做到合理的为病人进行辅助检查,杜绝过度及无针对性检查,同时做到诊断与用药一致,不滥用抗生素,根据患者的病情,采取针对性治疗,选择质优价廉的药品,为病人解忧,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信息上报及农合资料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省、市、县合疗办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报表中的有关数据收集、统计、整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每月按时上报信息报表。2、切实做好农合资料管理工作,使新农合材料分类归档。建立专项档案袋,档案柜,将支付凭单和处方票据装订成册,并分类保存。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

  按照《凤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现场门诊减免和直通车住院补偿,对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经严格审核后,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门诊补偿标准:乡镇卫生院为按照符合规定费用的60%报销,补偿金额取为整数,住院补偿标准:乡镇住院起付线为150元,补偿比例90%,医院将按照有关政策严格按比例进行补偿。

  截止20xx年6月30日,我院新农合门诊报销人次为1933人次,总费用为88989.2元,总补偿费用为51077.0元,均次补偿费用为26.4元,未超过我县规定均次补偿费用标准。住院患者12人,总费用为8701.7元,住院总天数为93天,人均住院天数为7.7天,人均住院费用为725.1元,总补偿费用为6211.6元,人均补偿费用为517.6元。20xx年同期门诊报销人次为1111人次,总费用为55466.5元,总补偿费用为26356元,均次补偿费用为23.7元,住院病人为11人,住院总费用为6754.6元,住院总天数为77天,人均住院天数为7.7天,人均住院费用为614.1元,总补偿费用为5654.6元,人均补偿费用为514.1元。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公示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我院每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及住院补偿人次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大了参合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农合政策宣传

  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抓实,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农民自愿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群众的就医意识。

  二、存在问题

  1、在医疗活动中,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对疾病的诊断欠缺依据,病源流失严重。

  2、县外住院费用报销审核不严格,报销比例掌握不够透彻,报销单据装订不规范。

  3、对本辖区内农合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4、住院费用控制不严格,本年度人均住院费用上涨较明显。

  5、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导致执行政策有偏差,有待进一步提高。

  6、医务人员对“三合理”政策了解不够,仍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及不合理收费。

  三、整改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高补偿效益和加大监管力度等日常工作。切实把这项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和“看病贵、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和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全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院健康、稳步、持续发展。根据凤农合办发[20xx]1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三合理”检查组来凤县检查》的通报,红花铺镇卫生院新农合工作将作如下整改:

  1、逐渐完善各项辅助检查,对医务人员进行“三合理”培训,做到诊断有依据,治疗具有针对性,避免抗生素的滥用,避免小病就上县医院的尴尬局面。

  2、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努力学习,掌握当前医疗新进展,疾病治疗新方法。

  3、认真学习农合相关文件,熟悉县内外报销比例,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审核处方、报销费用。

  4、加强农合政策宣传,让这一惠农政策深入民心。

  5、加强对农合经办人员的管理,使其不断学习,熟练掌握农合相关政策。

  6、控制药品比例,避免大处方,合理用药,合理收费,选择质优价廉的药品为患者进行治疗,切实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落实市、县合疗办的文件精神,实事求是,深刻认识所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正,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我县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