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二甲嘧啶钠的禁忌
鹤岗市人民医院 营养科
磺胺二甲嘧啶钠对于有肾功能不全、两岁以下婴儿以及新生儿禁止使用,同时也不适宜用于对本药物过敏的患者。哺乳期的妇女以及孕妇也禁止使用。 对有肾脏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会发生管型尿、结晶尿以及血尿等症状,所以患者在使用本药品期间,应注意多饮水,提高尿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