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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描述:2025-06-06

赖氨酸维B12颗粒的禁忌

医生回答专区

(因不能面诊 医生的诊断 仅供参考 )
岳林芳
岳林芳主任医师

鹤岗市人民医院 营养科

对赖氨酸维B12颗粒成份过敏者应禁使用。 老人、儿童、孕妇以及哺乳期的妇女应慎用,以防止用量不当导致患者原有的病情加重。对赖氨酸维B12颗粒的有效期为24个月,患者在用药前需要注意查看有效期,以防过期导致患者原有的病症加重,患者用药后应注意密封保存。

岳林芳
岳林芳 主任医师

鹤岗市人民医院 营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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