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民间借款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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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
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
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提供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民间借贷质押担保,贷款人接受准备设立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明确质押的权利义务,形成质押的法律关系。
民间借贷质押合同的内容与一般质押一样,大致分为两大部分:前一部分是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即被担保债权债务的主要内容:后一部分是质押担保的自身内容。
根据《物权法》第210条规定,出质人和贷款人为设立的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贷款人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借款人履行贷款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上述五个内容是一般内容,也是基本内容,通常是不可缺少。
民间借贷质权合同如果缺少其中一个或者部分基本内容,相关质押的权利义务往往不明确,容易造成质押纠纷。
但是,民间借贷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上述规定内容的,在质押期间,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已订立的质权合同进行补正;双方当事人如有其它约定的质押内容,可以作为质押的条款写入合同。
根据《物权法》规定,民间借贷质押合同为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旦订立就能生效,而不以质权人占有质物或者质物登记生效条件。
民间借贷质权合同订立生效后,出质人不交付质物给贷款人占有或者对质物不进行登记,是对质权合同的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贷款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譬如,贷款人由于民间及借贷质权合同生效向借款人提供了借款,而出质人不交付质物,质权不能设立,后来借款人没有偿还借款的,出质人应当赔偿贷款人由此造成借款人不能收回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