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精选35篇)

作者: 时间:

推荐文章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精选35篇)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1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xx〕48号)精神,按照《中共仁怀市委办公室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办发〔20xx〕11号)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仁怀市“工程无欠薪”(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遵义市对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重点,坚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深入开展“工程无欠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突破底线的事件和网络舆情,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争拖欠案件、金额和涉及人数比重逐步下降,最终实现“工程无欠薪”。

  二、目标任务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脱贫攻坚领域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无欠薪”。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零拖欠,成立“工程无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动态建实台账。一是建实欠薪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乡村建设(含道路、水务、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农业产业、扶贫车间等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排查为重点,全面摸清政府性项目(含国企项目和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非政府性项目等欠薪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对信访反映、网络舆情、投诉登记、行业部门汇总等各种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进行回访、甄别,将仍然未化解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实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欠薪台账,并动态更新,同时报送市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欠薪台账。各单位要认真核实、认真区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对上报台账中有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的,市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务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4月23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梳理汇总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三是规范台账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汇总、审核数据,排查中严格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程款问题,工资要精准核实到农民工本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员工资清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20xx年5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园区)、市级相关政府性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仁怀供电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一是对于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解决资金问题。二是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部门和单位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三是对已清欠了的项目,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审计、工业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8个100%”;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制度。对未按规定完成“8个100%”制度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的,立即责令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依法处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发改等部门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工业商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依托平台对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使用、施工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推进源头治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平台建设和运用的统筹推进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网信、人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善处理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发现欠薪网络舆情或收到其他单位通报舆情的,要在12小时内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掌握证据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问题的及时处理促进欠薪网络舆情化解。对社会和媒体关注的欠薪网络舆情,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主动发声、做到权威发布、口径统一,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避免事态扩大。(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着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强化欠薪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实“8个100%”等各项长效制度措施,确保尽早实现“工程无欠薪”的既定目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平台等资源,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公益宣传及先进典型的报道,依法加强对拖欠农民工资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的培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部门职责

  (一)强化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落实好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明确专人对本行业建设项目实名制“8个100%”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实现“8个100%”全覆盖。对不落实“8个100%”制度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对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打击。发改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审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归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欠薪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强化人社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人社部门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督查调度、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各行业职能部门通过“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归集汇总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工程领域、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及时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不按要求落实“8个100%”制度、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对情节恶劣的要纳入黑名单制度。整合各部门资源,将农民工维权窗口调整设置在仁怀市群众工作中心,从相关行业部门抽人办公,实现“一窗受理、综合办理、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司法、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仁怀支行)

  (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作为本辖区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对小的劳资纠纷要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施策,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权限和部门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畅通农民工维权举报渠道等。(责任单位: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工程建设单位具体监管责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落实好“8个100%”工作,同时将“8个100%”制度纳入施工合同约束条款。指导和监督所发包的各工程建设项目配备劳资专管员,及时将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考勤等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时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施工项目农民工务工信息。精准掌握项目建设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进度,在划拨工程进度款时,要将农民工工资款项单独划到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督施工企业通过银行代发给农民工。对没有落实“8个100%”制度的项目要停止划拨工程款,待工程项目整改后再继续推行项目建设,将“8个100%”制度落实与安全生产同检查、同考核。对发生欠薪问题的项目要重点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

  六、督查问责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到实处,最终实现我市“工程无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对各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督查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方和部门以及重大违法案件,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经开区<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2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以及市纪委《关于加强日常监督推动“点题整治”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方案》(明纪办〔20xx〕8号)要求,根据省住建厅、人社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深化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围绕“五个常态化”工作要求,以政府投资和国企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为重点,深化推进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坚决查处欠款欠薪行为;强化欠款欠薪源头治理,推进工程项目落实各项防欠治欠长效制度并实行信息化动态监管,力争到20xx年10月底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实名制信息化、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制度,实现大数据监管全覆盖。

  二、工作重点

  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重点有:

  (一)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已完工不竣工验收、已竣工验收不结算审核、已结算审核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二)施工总包单位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xx〕1号)及《福建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闽建〔20xx〕8号),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欠薪案件线索“月月清”行动,通过“周调度、月通报、季考评”工作机制,在欠薪案件线索、隐患风险、制度落实等方面实现“月月清”,及时高效处置欠薪问题线索,推进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二)推进智慧监管。一是发挥省劳动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省大数据平台)作用,做好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动态考核项目农民工实名登记及考勤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二是强化劳动监测与建筑市场联动管理,以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为线索,严厉查处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级住建、人社部门加强部门协作沟通,及时有效化解欠款欠薪纠纷隐患。对人社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施工企业,由同级住建部门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并予以信用评价扣分。对人民法院移交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案件,住建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评价等举措予以查处。落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将发现的地方财政、国有企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线索移送同级工信部门处理。发现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存在“完工不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不结算审核、结算审核不支付工程款”问题,应当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予以曝光,移送同级有权部门处理并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按规定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限制其新建项目。

  (四)健全长效机制。一是依法推动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保障措施,继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公布20xx年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办法项目名单的.通知》(明建函〔20xx〕89号)要求,跟踪辖区内已公布并施工过程结算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并逐步覆盖其他项目,将项目实施施工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担保等事项写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固化防欠制度;二是指导各县(市、区)完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并督促各施工项目及时上传省大数据平台,构建上下一体、整体联动的根治欠薪制度体系;三是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资金监理制度,加强工程款项及资金异常情况监测,监督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落实,进一步保障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四是健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调整违法行为评价指标,加快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5月25日前)

  市、县(市、区)住建部门联合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量化目标、责任分工、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

  (二)专项整治阶段(5月25日至9月)

  一是全面排查,建立台账。住建、人社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对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欠款欠薪底数,建立欠薪欠款台账,明确化解时限,责任到人;二是畅通渠道,核查线索。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全面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对群众提供初步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材料要重点核查,分类建立台账;三是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坚持边查边改,督促欠薪欠款项目及时拨付工程款或支付农民工工资,推动完工项目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项目开展结算审核、结算审核项目及时支付工程款;督促项目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并将制度落实情况上传至省劳动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四是健全机制,形成长效。针对整治过程发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会商研究、提出解决方案,进一步健全防欠治欠的长效机制措施。

  (三)验收巩固阶段(10月底前)

  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并逐级汇总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市住建局、市人社局成立市工作专班,由市住建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社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住建局建筑业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各级住建、人社部门要定期专题研究“点题整治”工作,建立一线指导、月通报点评、季度会商推进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认真对照“五个常态化”工作要求,对照清单逐项抓实,坚决整治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住建、人社部门要强化属地责任,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分类实施,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从源头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拖欠工程款问题专项整治由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由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各县(市、区)要根据各地实际,围绕整治项目和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逐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科室、责任人。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住建、人社部门要坚持“开门整治”,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在住建、人社部门门户网站设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专栏,动态公布整治情况。深入开展“大爱三明安新有我”主题活动,通过信访、12345平台等多渠道接收群众反映问题和建言献策,回应群众诉求,帮助群众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有关台帐。加强媒体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广泛宣传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动态通报阶段性整治成果,宣传通报一批正面典型案例和恶意欠款欠薪案件,形成威慑作用。

  (四)深入督促落实。市住建局、人社局加强对各县(市、区)整治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投诉举报集中、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对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彻底的,坚决予以点名通报,抄送国资委及相关部门。“点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县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及对县(市、区)人社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人社部门于每月20日向市工作专班报送当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供整治工作台账、线索台账、“五个常态化”工作落实情况台帐;10月15日前报送深化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和“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3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闽纪办〔20xx〕9号),“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列为省纪委监委18项整治选题之一。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整治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广大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总体思路: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牢记初心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系统推进、开门整治,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通过“项目化推进、流程化运作、清单化管理”,动真碰硬抓整治,全面推进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五个月的专项整治,以在建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为重点,全面排查摸底,发现一批欠款案件,查处一批欠款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欠薪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健全长效机制,净化建筑市场环境,进一步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

  (一)建设单位未向施工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未落实到位,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三)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四)建设单位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工程款,或以商业汇票等形式支付工程款;

  (五)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

  (六)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

  (七)施工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和人社主管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结合迎建党百年“护薪”行动,认真组织对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原则,摸清底数,建立欠薪欠款台账,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督促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施工单位将项目欠薪情况报项目所在地人社主管部门汇总,建设单位将项目欠款情况报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汇总。建设、施工单位未如实报送情况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完成时限:20xx年6月20日前)

  (二)集中专项整治。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和人社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排查摸底问题清单分解移送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存在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的,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资金来源,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对国有企业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国有企业按合同及时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对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社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住建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督办,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按规定纳入信用评价;对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要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行政处罚。要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确定公布一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福州市不少于20个,厦门市、泉州市不少于15个,其他地市不少于10个),跟踪指导施工过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担保,总结推广成熟经验。(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直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xx年8月31日前)

  (三)强化监督指导。省、市级住建主管部门和人社主管部门加强层级监督指导,结合投诉举报线索,组织抽查整治工作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予以通报。(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前)

  (四)完善长效机制。严格政府投资类项目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不得审批;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条件审核,将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作为招标必备条件。全面推广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法依规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欠薪黑名单”,予以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有关制度,全面推进建筑劳务实名信息化管理,将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纳入信用评价。(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直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设区市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单位、责任处室、责任人;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方案及联络人名单请于6月5日前报送省住建厅和省人社厅。

  (二)注重上下联动。建立系统上下联动整治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属地责任,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分类实施,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从源头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级住建、人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示投诉举报电话,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享恶意欠薪欠款市场主体信息,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建立欠薪欠款违法犯罪行为移送机制。加强行业宣传力度,总结正面案例,通报一批恶意欠薪欠款案件,在行业形成威慑作用。

  (四)及时报送情况。各设区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及时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落实报送制度,6月10日和25日、7、8月每周三前由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牵头汇总上报欠薪欠款工作进展、突出问题、典型案例等有关情况至省住建厅建筑业处;9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4

  根据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灵璧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善和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排查摸底阶段

  1、重点排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时间节点:20xx年12月底完成。

  2、全面排查。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

  时间节点:20xx年6月底完成。

  (二)重点整治阶段

  各村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整治方案。各村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由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第三方及时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及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

  4、建立整治台账。村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时间节点: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

  (三)全面整治阶段

  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时间节点:20xx年年底之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韦集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规划所、自然资源所、农村农业工作站、市场监管所、派出所、民政所、司法所、财政所、文广站、中心卫生院、各村民委员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所。镇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深入研究、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等工作。

  (二)落实村民委员会主体责任。各村民委员会是落实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

  1、排查摸底。各村民委员会作为排查摸底的主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积极发动村居干部认真落实排查摸底任务,同时登记《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录入住建部农村房屋安全采集APP。

  2、数据统计。各村民委员会要负责对各自辖区内所有农房安全信息建立数据统计表、录入住建部房屋信息采集APP工作,并汇总安全(A级、B级)房屋、不安全(C级、D级)房屋以及存疑房屋数量,按时间节点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县数据进行梳理汇总,理清问题责任、督促摸排进度、督办问题整改。

  3、整治改造。各村民委员会要对排查出来的房屋问题清单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及时进行房屋安全验收。

  (三)落实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行业监管,督促指导行业住房安全整治。规划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培训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使用,指导APP录入释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工作站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及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中心校、中学,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旅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中心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四)强化督查考核

  1、细化查改内容。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聚集安全隐患,深入农村一线调研,查找农村房屋安全问题短板,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问题清单,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计划。

  2、强化工作保障。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培训,各村要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并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村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要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3、加强督促指导。镇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将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村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将严肃问责。

  4、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各村要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汇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自20xx年12月上旬起,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卫法监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 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七)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 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一)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 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县科技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二)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县卫生局法监股副股长

  副主任: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基妇股股长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副主任

  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县人口计生委科技股股长

  县科技局技术交流股股长

  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综合业务股股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梧卫法监35号)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 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6月—5月)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分别于9月、12月15日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表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三阶段(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表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

  (三)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地区和部门领导,监察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要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电话: 。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6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上旬至xx月底。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农民工;

  (二)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

  (四)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五)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目标

  (一)使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得到就业创业服务,掌握申请享受政策支持和服务的具体流程;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农民全员培训、贫困劳动力培训、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政策;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等求职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劳动经济权益的意识。

  (二)促进一批农村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帮扶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鼓励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服务一批企业满足用工需求,使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促进人岗对接。

  (三)为服务对象带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宣传学习党的好声音、好政策,感恩党中央,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全力确保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幸福感和获得感。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摸底走访调查。各乡镇要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时机,组织开展“就业访民生、听民情”活动,安排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深入街道、村(居)开展摸底走访调查,了解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就失业信息和就业意愿等情况,及早锁定帮扶对象,建立动态管理台帐,为服务对象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送服务。同时,要全面了解辖区内用工较多的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园区等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重点收集筛选适合服务对象的岗位信息。

  (二)组织一场招聘服务活动。各乡镇要多渠道收集适合农村劳动力的岗位信息,创新招聘模式,提前制定招聘活动计划安排。要结合各乡镇脱贫攻坚实际,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点招聘会、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劳务协作招聘会等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招聘活动。活动期间,要在现场设立专门的服务台,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方面咨询服务及多形式的就业创业服务。

  (三)开展一次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在活动期间,利用春运、赶场天等时机,加大《就业促进法》《xx省就业促进条例》宣传力度,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xx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xx省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印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银发〔20xx〕号)等文件为重点,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要及时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通过政策解读、政策咨询解答等方式,让服务对象“看得懂、算得清”,确保政策落实、服务落地。<!--xx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xx省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印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四)开展一轮“冬季充电”培训。各乡镇要抓住春节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时段,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学习党的好声音、好政策,做好感恩培训;做好“两不愁三保障”、社保、培训、就业等政策宣传培训;依托涉农职业院校、农业专家、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采取短、平、快的培训方式,围绕12个重点特色农业产业开展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培训,对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开展就业技能提升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的开展创业培训,鼓励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扶贫车间等吸纳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开展以工代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通过深入浅出的方法,让基层干部掌握精准脱贫政策和方法。

  (五)推介一批就业创业项目。各乡镇要创新工作方式,通过“春运专列”、“返乡班车”等多形式支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要积极落实中央、省引导和扶持农村劳动力返乡及带动就业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要做好就业创业项目推介,公开发布、精准推送一批适合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园(点)名单,吸引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积极参与、推动其成功创业,同时,积极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着力构建就业创业传送带,鼓励引导籍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带动就业。

  (六)打出一套就业援助组合拳。各乡镇要在日常援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服务力度。通过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强化援助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手段持续提供就业帮扶,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零就业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实名制管理,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重点帮扶,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计划,明确服务内容和步骤,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落实各项就业援助补贴,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自主创业。

  (七)组织一次劳务协作。各乡镇要组织有外出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省内劳务协作,紧扣产业发展需求和自身优势,打造及推广具有锦屏县特色的劳务品牌,积极对接市场需求,组织培训,以劳务品牌带动转移就业及劳动力就业增收。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xx年春风行动与就业援助月合并开展,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州县有关部门要求部署,把做好“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作为稳就业、送温暖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县人社局负责统筹20xx年春风行动与就业援助月各项工作开展;县扶贫办负责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管理,针对贫困人口开展就业扶持及培训工作;县总工会负责协助做好政策宣传、返乡务工人员调查统计等工作;县妇联负责针对农村妇女开展培训及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县残联负责针对残疾人开展摸底走访、就业援助服务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媒介、“就业帮”手机APP、公共招聘网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模块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进展,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各乡镇可登录招聘网、就业网专栏下载活动宣传海报、就业创业政策短视频、贫困劳动力典型个人事迹等宣传材料,在活动期间广泛使用宣传,同时,要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加大宪法、禁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普法力度,加强用工指导和农民工权益维护,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就业环境。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乡镇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相关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情况。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情况工作总结和统计表上报相关部门。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我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 3 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xx开发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

  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场所领域隐患治理。全面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强化重点场所领域火灾隐患风险治理:一是加强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辖区内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储存仓库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二是强化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凌波社区要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要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二)严把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春节、元宵以及全国、全省“两会”前后,各社区要对节庆活动、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夯实基层一线火灾防控基础。各社区要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建设,联合公安派出所针对“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提升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各相关科室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五)营造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各社区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要充分发动基层力量深入社区、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

  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

  三、责任分工

  各社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社会发展局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社会发展局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__ 年 1 月 7 日至 1 月 21 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 年 1 月 22 日至 3 月 20 日)。结合《社会发展局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社会发展局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20__ 年 3 月 21 日至 3 月 31 日)。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社会发展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科,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社区也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相关科室、社区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相关科室、社区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社会发展局将成立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社区,将第一时间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百日攻坚行

  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社区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四个清单”于 1 月 22 日、3 月 14 日、3 月 25日前报送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8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等

  (二)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交通安全整治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中心实际状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在全中心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及接送学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确保我中心学生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内容

  1、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

  我中心只有x小学校门正对着小公路,所以已和村委会协商,装警示牌。

  2、校内排查

  杜绝学生骑自行车现象,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车辆有序。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我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发放交通安全手册,召开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及校辅导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追逐打闹。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避险能力。

  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并将其危害性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工作过程留有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4、将学校开放和关闭时间告知家长

  我校坚持在上课半小时前开放校门,方便学生进入学校。校门开启后,有一名学校领导带班,负责安排值班教师维持秩序,以确保学生进出学校安全。并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学校作息时间和开闭校门时间告知家长,向家长提出履行职责要求,明确家长教育管理子女的责任、义务,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校时间。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9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落地,落实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32号)、《贵阳市贵安新区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筑府办函〔20xx〕1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20xx年3月15日花溪区清理“两拖欠”工作专题调度会部署要求,扎实开展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花溪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目标,坚持“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贯彻《条例》为契机,以根治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花溪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紧扣“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通过专项行动集中攻坚,推动花溪区欠薪存量动态清零、增量明显减少。

  (一)20xx年4月20日前,完成花溪区脱贫攻坚领域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xx年5月20日前,完成花溪区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三)20xx年9月20日前,完成花溪区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同步推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实现欠薪存量动态清零、增量明显减少。

  三、组织领导

  为强化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统筹调度和指挥督导,特成立花溪区根治欠薪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专班下设督导调度、综合治理、执法监督、舆情防控、应急处置五个工作组(详见附件2)

  四、行动步骤

  (一)集中排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强化行动自觉,以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项目为重点,立即开展全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建立建实相关工作台账。要开展边查边清,确保优先清欠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项目农民工工资,优先清欠脱贫户、边缘户农民工工资。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9月20日前)。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全面排查,收集汇总各类欠薪问题线索、风险问题的基础上,严格“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推动排查发现问题化解。对难以落实清偿资金或企业主逃匿的,及时采取启动房屋预售监管资金、工资保障金、应急周转金等方式,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垫付工资、清偿欠薪,确保所有排查发现的各类欠薪问题在目标时限内实现清零。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根治欠薪工作回头看,对于已清欠项目,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适时回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到位,全力巩固清欠结果。二是要紧扣根治欠薪目标,推进从“事后处置”向“主动治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延伸,围绕健全完善实质性、操作性强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着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强化欠薪源头治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人工费和工程款分账管理、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存储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等长效制度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等源头性防止欠薪制度措施,保障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实现。

  五、重点任务

  (一)全面彻底排查,建实工作台账。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部门和属地协调联动,在对全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基础上,对信访反映、网络舆情、投诉登记、行业部门汇总等各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进行回访、甄别,将仍未化解的欠薪问题如实纳入欠薪台账,建立建实本辖区和本行业欠薪台账,并按要求上报工作专班。

  1.建实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迅速对本辖区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建实本辖区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区工作专班要及时会同区信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甄别核实,认真梳理汇总形成花溪区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

  2.建实全行业欠薪台账。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迅速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强化与市级部门和区工作专班的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对欠薪信息数据比对,确保报送数据标准统一、口径一致,形成本辖区本部门全行业台账。区工作专班要及时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甄别核实,认真梳理汇总形成花溪区全行业欠薪台账。

  3.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利水电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迅速对本行业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本行业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并制定偿还方案,报送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梳理汇总形成花溪区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

  (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清欠力度。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务必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扛起根治欠薪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属地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欠薪问题化解。

  1.对于本方案明确化解的欠薪项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工信、农业农村、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始终盯紧盯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区工作专班要强化统筹指挥,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推动欠薪问题化解。

  2.对于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工信、农业农村、教育等有关部门要持续跟踪,区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部门要强化提前介入,加强行政与司法的高效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

  (三)强化执法监督,震慑违法行为。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条例》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存储工资保障金等制度措施;要做到对所有在建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保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违法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对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依法严惩,并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区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区属有关部门要积极对接发展改革等部门将其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

  (四)突出源头防控,妥善处理风险。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加快推进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将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依托平台对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使用、施工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推进源头治理,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本辖区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区网信、人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处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中要注重实干、多做少说,避免产生负面舆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根治欠薪工作,将花溪区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确保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联动。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强化统筹调度,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压紧压实责任,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数、路线图、责任方,专班推进、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规范台账管理,按时及时上报。花溪区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实行日调度机制,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天14时前,向区工作专班报送相关欠薪案件化解情况和台账。后期如有其他报送要求,将适时进行通知。

  (四)加强督办督查,确保工作实效。要健全督查调度和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实地督导督办,健全完善“每周问效、半月调度、每月小结、季度通报、半年巡查、全年考核”等机制,推动根治欠薪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区督办督查局要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五)加大问责处置,倒逼责任落实。要不断健全完善问责机制,通过信访反映、网络舆情等欠薪信息进行比对,倒查未将核实属实的欠薪问题线索纳入台账的瞒报漏报责任,并将相关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对首次发现数据瞒报、漏报的,将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整改,按照程序重新排查上报;对再次发现瞒报、漏报的,将对所涉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区通报。对欠薪底数摸排不到位、欠薪台账建立不实和瞒报、漏报、迟报信息,未能按时完成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存在重大欠薪问题,因欠薪处置不力引发极端事件、重大负面网络舆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必要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六)总结提炼经验、固化行动成果。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分别于20xx年4月15日、5月15日、9月15日,向工作专班及时报送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清理拖欠工程款进展情况和总结报送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行动结束后,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时总结固化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根治欠薪机制。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10

  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11

  根据关于印发《湛江市20xx年“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平安组发[20xx]1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成立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春风利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扫黑办,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运转,统筹协调、督促督办,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金明同志担任。

  成员:

  三、成员职责

  局扫黑办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并负责办公室相关文电处理;做好各类材料、数据的汇总、上报;草拟通知、方案、月报、报告、总结,编发工作简报、专报等工作;负责将相关素材报李圣文、梁智婵作为宣传资料。负责线索的转办、交办、挂牌督办、通报,并撰写核查报告;负责线索的汇总、上报工作。

  宣教法规科负责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并作为我局宣传联络员。起草制定我局《“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负责收集汇总我局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工作亮点,积极向湛江日报、湛江电视台开设的“平安湛江.春风利剑”专栏投稿;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各类宣传报道;按时填报《“春风利剑”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

  执法监督科负责非法开采等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案件查处整治的督办、督导工作;收集汇总违法线索,撰写查处整治工作中的措施、成果、亮点(配相片)、工作小结等,并提供给梁小丽同志。

  局办公室负责在局门户网站宣传报道并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栏、LED、楼宇广告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在“湛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报道,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海域与海岛管理科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湛江渔政支队)、市水务局等牵头单位的联系,每月6日、16日、26日催报工作小结、统计表,汇总后予以上报;负责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湛江供电局等配合单位沟通协调,不定期通知召开联席会议。

  地质矿产管理科负责搜集汇总越界开采违法线索,并提交冯家超同志转办、督办;协助做好宣传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成员应于每星期一上午(特殊情况顺延)到局扫黑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落实落细工作任务;在兼顾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做好我局“春风利剑”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要参照本局做法,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20xx年2月11日前报送我局“春风利剑”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梁小丽,联系电话:。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1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的作用,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等非农化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部门协作,增强综合执法合力,对20xx年7月3日以前的要逐步按上级的安排部署清除存量,对20xx年7月3日以后顶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实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并限期复耕。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破坏耕地行为,不折不扣抓好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为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组织保障,成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东亮(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林小丽(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 组 长:邱日荣(党委副书记)

  梁秀霞(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榕芳(党委组织委员)

  刘中永(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袁庆科(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郑晓明(政府副镇长)

  李华先(政府副镇长)

  赖煜瑞(综合执法队队长)

  龚敏芳(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李金春(二级主任科员)

  李选周(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钟煜升(司法所所长)

  石筱渝(派出所所长)

  黄雪兰(党政办主任)

  郭华芳(纪检专干)

  伊 磊(财政所所长)

  李建林(国土所副所长)

  黄金成(农技干事)

  雷永昌(村镇建设干事)

  吴如锋(综治办主任)

  林 晨(供电所所长)

  谢小惠(组织人事工作人员)

  各包村工作队

  各村村两委干部

  领导工作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挂靠国土所,李华先和郑晓明任办公室主任,黄雪兰、李建林、黄金成任办公室副主任(岗位人员如有调整,调整后人员接替)。

  三、工作职责

  1.部门工作职责

  (1)镇纪委: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遏制不力相关镇村干部责任。

  (2)党建办(组织人事):负责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列入干部平时考核和村级工作季度考核。

  (3)党建办(宣传):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4)国土所:负责在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地类现场核查,对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住宅以外的违法行为案件查处工作。

  (5)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全镇乱占耕地建房及“非农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住宅违法行为案件的制止和查处。

  (6)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村镇建设):负责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和个人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中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认定,协助依法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7)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中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查处、侦办和突发治安事件的处置,对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妨碍公务、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8)司法所:负责指导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中引发的矛盾纠纷的处置。

  (9)综治办:负责指导各村、各部门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维稳工作。

  (10)综合执法大队:定期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巡查,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立即制止,下发责令停止、限期拆除等通知书,第一时间上报镇农村乱占耕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负责牵头组织力量拆除耕地上违法建筑物。

  (11)供电所:负责停止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建设工地提供用电服务。

  2.包村干部职责

  挂村领导对所挂村农村乱占耕地整治工作负总责,负责牵头做好所挂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非农化”整治工作;包村工作队对所包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牵头巡查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监督村干部巡查到位,对自己所包的村每周要巡查一次,发现乱占耕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并持续跟踪,制止无效的向镇农村乱占耕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上报和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切实把乱占耕地违法建设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3.村两委干部职责

  各村主干是所在村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本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日常巡查和及时制止;建立网格化巡查制度,村两委干部按照网格化片区负责开展乱占耕地建房的宣传巡查、制止工作,各自包片区、村小组干部每两天巡查一次,发现乱占耕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并跟踪落实,制止无效的第一时间向镇农村乱占耕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上报和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每周实行“零报告”制度,将《太拔镇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周报表》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国土所或农技站。

  四、工作内容

  1.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文件要求,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惩处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顶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实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并限期复耕。

  2.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镇村两级宣传栏的中心宣传效果,紧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做好相关知识专题宣传。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定期推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相关知识。扩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宣传效果。在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粘贴、悬挂、发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内容的海报、横幅、宣传单等,提升群众耕地保护意识。通过宣传车巡回播放和各村村村通定时播放农村乱占耕地整治相关音频,提升整治工作氛围。利用圩天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集中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干部的依法用地意识,做到家喻户晓。

  3.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履行耕地保护和执法监管的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国土所、农技站、村建站、执法队、包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等按照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增强执法合力,形成强大的工作氛围,做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全方位巡查,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占用耕地建房的,一经发现,立即拆除,并对拆除后的案例进行跟踪,杜绝反弹现象发生,确保全覆盖,形成“逢建必报、违建必查”。

  4.明确处置程序。对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日前存量占用耕地建房的进行摸排并将摸排情况按要求核实信息并及时报送镇农村乱占耕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20xx年7月3日后新增占用耕地建房的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在接到村级组织报告或者群众举报乱占耕地建设情况后,由镇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国土所、农技站、村建站、执法队、包村工作队等配合第一时间到现场踏勘核查地类,如属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由镇人民政府下发停建、限期拆除等通知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依法拆除,如属于破坏耕地行为的,由自然资源部门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恢复原貌,在固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报县自然资源局监察 大队查处。

  5.严格督查问责。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列入干部平时考核和村级工作季度考核,作为挂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村主干评先评优依据。成立太拔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督查组,由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办、国土所、农技站、村建站等部门干部担任。对20xx年7月3日以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且未及时报告,被镇督查组督查或群众举报发现的,将进行以下追责处理:

  1.属于正在开工建设(打地梁或砌墙基)的,发现1起,由镇督查组牵头、挂村领导参与,对村主干、包片村干部进行约谈;发现2起,由镇督查组牵头、挂村领导参与,对包村工作队进行约谈,并对村主干、包片村干部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发现3起及以上的,由主要领导约谈挂村领导,对包村干部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并对村主干、包片村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2.属于乱占耕地建房完成一层(含楼板),发现1起,村主干、包片村干部作出履职情况说明,并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发现2起,由主要领导约谈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执法队、村主干、包片村干部,并对包村干部、综合队人、村主干、包片村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处理;发现3起及以上的村,按规定对包村干部、综合执法队、村主干、包片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以上处分。

  3.属于乱占耕地建房二层(含楼板)及以上的,发现1起,对村主干、包片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以上处分;发现2起以上,对包村工作队、综合执法队进行诫勉谈话以上处分。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1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交办长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环办执法函〔20xx〕708号),20xx年4月30日生态环境部视频调度长江、渤海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xx〕32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358个入河排污口全流域精准溯源,并实施分类整治,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管理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溯源,建成“一张排口网络”,建立“一套责任体系”。按照生态环境部“查、测、溯、治”整体要求,全面开展358个入河排口溯源工作,并结合流域水系及管网分布,形成一张排污口溯源网络图,做到“有口必溯”。在此基础上根据排污口类型和职责分工,形成仙桃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责任清单。

  (二)分类整治,明确“一套工作标准”,开展“一批深度整治”。根据排污口类型和排入水体水环境功能,对排污口进行分级确定整治要求: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排放应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溪流、沟渠、雨洪径流等其他类排污口应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要求(不低于V类水质),确保排污口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通顺河流域考核断面总体达到IV类。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一口一策”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总结推广一批涵盖管网建设、河港治理、生态修复等内容的排污口整治工程。

  (三)长效管控,总结“一套模式方法”,完善“一套工作机制”。建立全市排污口溯源整治、验收、销号工作流程和工作模式。制定排污口动态巡查和跟踪监测方案,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实施长期动态监控预警和长效管控。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20xx年6月底前)。完善长江入河排污口台账。结合仙桃市实际制定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具体责任,制定印发排污口管理责任清单,并报送省专项办公室备案。

  (二)溯源分析(20xx年7月1日—9月30日)。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明确排污口类型、水质类别及污水来源、责任主体,完成排污口命名及编码工作。

  (三)分类整治(20xx年10月1日—11月30日)。印发“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基本树立标志牌,完成全部立行立改整治任务。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按整改方案持续推进。实行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四)长效管理(20xx年12月31日前)。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分类管理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参与监督”的管理体系。阶段性整改工作完成后,对入河排污口整治效果进行验收,迎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仙桃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各相关地方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具体工作统筹调度,协调推进,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金俊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工作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严格按时间节点,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上报工作信息,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对进展滞后的单位和地方,要采取预警、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加快工作进度,对因敷衍应付、工作不力导致我市被省通报的,要移送相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三)加强技术支撑。要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全程参与我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真正做到查的细、测的准、溯的清、治的好,确保溯源整治工作质量。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真正从源头上解决入河排污口对河流水质污染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入河排污口多头管、无人管、管不好的问题。

  (四)加强资金保障。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是一项耗时长、耗费大的系统工程,市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整合专项资金,用于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14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28日至20xx年11月28日。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厂级领导

  成 员:厂安委会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依据厂安委会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及检查表,制定本单位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从车、人、工艺、设备、附件、制度、执行和管理等多方面检查确认,做到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不走过场。厂安委会也将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整改上报阶段(20xx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防止发生事故。并于11月18日前,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总结电子版本通过OA系统(经单位领导签发)发送到厂安委会处。

  (三)汇总整理阶段(20xx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

  厂安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总结,进行认真汇总、梳理。

  四、排查重点

  1、含水原油、净化原油、汽油、柴油,主要存在联合站、小片集输点、集油点、采油井场(高架罐、高台罐和地埋罐)等场所。重点检查进出站、人员、车辆、场所、装卸设施、装卸作业、加油操作等;

  2、液化石油气,涉及个别单位液化石油气库房。重点检查运输车辆、存储容器、使用等;

  3、化工产品、化学药剂,主要是化学助剂、化学药品,涉及化验中心以及各单位化学品库房、化验室等。重点检查装卸、存储、使用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带队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厂安委会督察组将对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

  2、自查自纠,落实到位。本次隐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做到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人员、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力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并报厂安委会备案。

  3、严格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进行倒查追究,对因此而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15

  为深入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水体〔20xx〕181号)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摸清我市行政区内长江重要支流乌江、赤水河入河排污口底数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并强力推进整治行动,规范管控长江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有效促进乌江、赤水河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行动范围和对象

  (一)行动范围。市行政区内乌江、赤水河干流河段(其中,乌江干流涉及播州区、湄潭县、余庆县、凤冈县;赤水河干流涉及仁怀市、习水县、赤水市),以两侧现状河岸线(总长约550公里;其中,乌江250公里,赤水河300公里)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范围内的所有人工岸线、自然岸线和河心岛。其中,沿河工业集聚区、滩涂、湿地需延伸至全覆盖为止。

  (二)排查对象。行动范围内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乌江、赤水河干流排放废水的排污口和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向乌江、赤水河干流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三、行动举措

  (一)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xx〕268号)要求,制定无人机航测实施方案及航测范围矢量文件(Shapefile格式),报生态环境部审批后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同步预算航测经费,按程序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仁怀市区域的航测经费由仁怀市政府自行承担)。(市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二)全面收集整理市行政区内长江入河排污口、河岸带状况、水系分布等信息资料,收集市直有关部门掌握的涉水排放口信息资料,分析梳理并汇总整合。(市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级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三)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资质完备的技术单位开展无人机航测(一级排查)工作,汇总航测数据报送生态环境部进行图像解译。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20xx年上半年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市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四)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组织长江入河排污口人工交叉排查的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做好异地交叉现场核查(二级排查)的各项筹备保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抽派干部参加异地交叉现场核查。(市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

  (五)在一、二级排查的基础上,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全面完成重点、疑难问题攻坚核查(三级排查)。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20xx年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总结。(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六)在排查工作基础上,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原则,制定入河排污口监测计划,根据各地实际条件,采取现场快测、人工采样分析监测、在线监测等方式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建立入河排污口监测数据档案。(市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七)在三级排查和监测的基础上,结合周边工农业生产布局、地形地貌及水文特征等实际情况,开展排污口污水溯源分析,查清污水来源,找准排污主体。跨县(市、区)的排污口溯源,由所涉地县级政府联合向市生态环境局申报,由市生态环境局协调组织开展跨区域溯源排查。跨市(州)的排污口溯源,由市生态环境局向省生态环境厅申报,由省生态环境厅协调组织开展跨区域溯源排查。(市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八)根据生态环境部移交的问题清单,结合三级排查收集的.问题,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则和“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的整治思路,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要求,实行销号制度分类推进整治整改。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自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的工作总结报告。(市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制定整治方案,并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治工作)

  (九)在全面完成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齐抓共管、体系规范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效,防止反弹复发。(市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级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遵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统筹抓好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播州区、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政府是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议事协调机构,并组织工作队伍、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保障经费物资,强力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

  (二)严格环境执法。将环境执法贯穿于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始终,依法查处私设排污口、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切实解决乌江、赤水河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强化宣传督察。市级主流新闻媒体要主动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宣传报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加强乌江、赤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宣传,及时公开热点、难点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列入重点督察内容,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为辅暗访为主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察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16

  找准整治“航向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现场推进会要求,当前应立即转入排污口整治阶段,按照3年全面完成整治的总体目标,全力加速推进、重点难点攻坚、精准分类整治,达到消除环境隐患、实现长效管理的目的。《方案》指明长江入河排污口系统整治的工作方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划定工作目标:20xx年制定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树立标志牌,完成30%以上排污口整治任务;20xx年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20xx年建立比较完善的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确定整治标准和要求,以各类排污口的'水质达标排放为整治标准,明确了排污口分类整治的工作方向。

  夯实责任“压舱石”

  根据属地负责、分工协作的基本原则,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实行“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属地落实”的工作机制。方案提出由属地政府对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工业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等有明确排污责任主体的按“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由排污单位负责整治,其他无明确责任主体的由属地政府负责整治,各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政策、技术和资金优势,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整治,确保整治成效。

  理清规划“思路线”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面广、量大、既是贯穿源头、过程和末端的“细活”,更是专业性很强的“技术活”。为实现入河排污口整治“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需要持续推进和做好六项重点工作,通过排口监测、方案制定、立行立改、全面施治、示范引领和净水清岸,做到排污口整治的水陆统筹、系统规划和科学施治。通过对各分类排污口采取取缔、整治和规范类措施的细化表述,阐明排污口分类整治的基本方法路径,相对统一和规范排污口分类整治措施要求,有利于各责任主体参考、对标,精准施治。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是实施长江大保护的具体行动,是化解突出水环境问题、提升水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方案》的出台将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初步分为“整治启动”、“整治实施”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对每个阶段的重点任务、时间节点、调度内容进行了明确,确保属地政府能将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作为极端重要的常态化工作抓紧抓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17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及所辖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排查工作;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区所有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和完成时限。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5日之前)

  全面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压实工作责任,及时组织推进。

  (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6月底前)

  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建成年代、结构类型、安全状况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统计摸底。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摸清辖区内房屋责任主体及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等。(完成时限: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

  2.排查重点。统筹街道、村级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和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包括经过改(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组织专人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完成)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辖区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三)整治提升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1.重点整治。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性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开展整治,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屋进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

  2.全面整治。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3.建立长效机制。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街道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密切关注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排查整治中的社会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支持和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领导。建立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名单附后)。坚持“区负总责、各成员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工作经费,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强力督办推进。各街道、村要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广泛动员,倒排工期,将排查整治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落实到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三)强化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统筹结合,加强信息互通,防止重复排查。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要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农村房屋安全调查登记、排查、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有条件的街道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扎实开展行业指导监督,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工作。

  (四)强化监督。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本部门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调度。对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汇总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向区政府和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的10日、25日前报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18

  为切实响应省委省政府剿灭劣五类水行动,实现“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全面剿灭劣五类水,持续深入推进通元镇“五水共治”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战略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可持续导向,巩固完善基层治水机制,深化科技治水、依法治水、全民治水,形成治水合力,全覆盖消灭“劣Ⅴ类水”,高标准提升整体水质,为美丽通元建设提供环境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进一步提升水质。

  3条县级及以上河道水质保持Ⅳ类水以上,争取达到Ⅲ类以上水质;14个镇、村镇级以下河道监测断面水质较上一年有所提升。

  (二)全面剿灭劣Ⅴ类水。

  全面剿灭村劣Ⅴ类水质断面,全面剿灭全域有感官污染的劣Ⅴ类水体,全面防止“三河”反弹。

  三、工作措施

  以全面整治劣Ⅴ类小微水体为主,落实“河长制”、加强“四位一体”长效保洁,严防“三河”反弹。

  紧紧抓住“截、清、治、修”四个环节,做好治水五大工程,实现污水全方位治理。

  同时,依托各类宣教载体,强化“五水共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治水。

  (一)整治劣Ⅴ类小微水体。

  根据前期排摸出的《通元镇劣V类小微水体及治理方案清单》(附件一),对20个劣V类小微水体迅速开展行动,做到责任明、行动快、整治到位。

  (二)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保洁。

  切实落实镇、村两级河长“治、管、护”职责,做好河道巡查、问题上报等工作。

  同时,加强河长与河道保洁对接,高效处置各类河道保洁问题。

  (三)截污纳管工程。

  有序推进截污纳管工作,加大未雨污分流区域的'改造力度,解决污水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等问题。

  (四)河道清淤工程。

  实施好农村河沟整治工程等清淤工程,科学开展河道清淤,加强淤泥处置管理。

  在根据清淤计划开展清淤工程的前提下,对排摸中发现的问题河道,列入清淤工程,开展清淤工作。

  (五)工业整治工程。

  抓好工业企业污水全入网工作,整治沿河偷排漏排企业、加工点、作坊等,严管工业排污。

  (六)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工程。

  抓好生猪养殖防反弹工作,加强畜禽养殖直排管控、甲鱼养殖尾水处理监督,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等技术。

  (七)排放口整治工程。

  做好入河排放口日常监管,对偷设、私设的排污口、暗管,一律封堵;对污水直排口,一律就近纳管或临时截污;对雨污混排口,一律限期整改。

  (八)治水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载体,持续深入开展“五水共治”宣传活动。

  同时,积极发挥代表、委员,以及工会、妇联等作用,通过建立志愿者队伍等系列活动,引导全民参与,营造良好的治水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切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项目化”管理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落实,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明确项目表、时间表、责任表。

  (二)联动治水。

  村建、经建、农水、执法中心等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各单位加强合作,形成强大声势与合力,全面提升多部门联动治水能力。

  各行政村要切实担负起属地治水责任,及时发现、及早处置各类治水问题,同时,配合好各专线治水条线的工作,共同推进劣Ⅴ类水剿灭行动。

  (三)严格考核。

  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与单位、干部年终考核挂钩。

  对剿灭劣五类水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制度。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19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全面排查整治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根据《连云港市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专项行动包括排查、监测、溯源、整治4个方面工作内容。

  (一)排查。开展全面排查,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二)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溯源。在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整治。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地方主体责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提升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三、任务分工

  (一)各镇(园区)。作为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区级有关部门。区级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本行业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开展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完成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20

  为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惯彻《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严格管火,规范用火,突出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任追究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处罚,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平衡。构建社会和谐。

  二、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三、成立后勤保障小组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火灾扑救物资的准备、车辆的协调,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扑火人员的调动,并负责上下联系工作。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乡中心校、各中小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安监站:参与森林防火火工作的宣传,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林业站:负责掌握火灾现场情况,向上级反馈现场情况,事后行调查取证工作。

  畜牧站:负责已办理草原证的草场上的火灾。

  卫生院:负责制定医护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乡直其他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五、实行包保负责制

  以乡为基础,以村为根本,以农户为关键,实行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林的包保责任制。包保以组为单位,包村民组内所有山头地块,如因包保人员变动,后接任人员仍对该组所有山头地块进行包保。包保人员对所包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对所包区域进行经常性巡查,建立严格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从严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包保人员如下:

  六、组建专业扑火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由乡统一服装,统一配置装备,各村组建义务扑火队100人,由村支部书记任队长,村主任、副主任任副队长,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21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以舆论宣传为先导,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等为重点监管商品,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以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从事的不正当竞争、传销、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市场准入,完善网络经济户口。以国家工商总局60号令为依据,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严把主体资格市场准入关,对于申请登记注册的网络经营者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通过网上巡查和实地核查,对辖区内网络销售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等类商品经营者进行梳理检查,确定销售商品及服务的网站(网店)和相关经营者,核实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并要求其进行电子标识的链接。

  (二)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监管指导。对辖区内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要检查经营资格、合同条款、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的准确性。对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要监督指导其对平台内经营商户的资质审查和实名登记,健全完善对经营者销售商品的检查和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违法商户退出机制。督促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义务,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抓住重点商品,依法严厉打击。以辖区经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商品的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为重点,对其经营资格、经营商品、经营行为等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网上发现、追溯源头、落地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关闭违法网站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或线索,及时通报、移送公安机关。

  (四)把握社会焦点和热点,开展商品质量抽检。针对社会反映强烈、消费者诉求集中以及专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强化商品定向跟踪监测和监测结果综合利用。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教育引导,要求经营者切实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同时结合辖区实际,联合商品质量检测机构适时开展质量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切实做到落地检查、落地查处,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有效防控风险。

  三、时间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6月至7月上旬,各地工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20xx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的部署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下旬。根据专项行动的措施和要求,集中时间、力量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立案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巩固阶段。20xx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巩固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级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动员部署,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综合职能,研究落实专项行动具体措施,做到分解目标、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巡查,摸清情况。要加大巡查力度,深入一线对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的数量、分布、存在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以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渠道,加大曝光力度,教育和警示网络经营者,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

  (四)加强监督,做好总结。各地市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任务、人员、时间和效果“四落实”,及时做好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省局每两个月将进行一次情况通报。

  请各地于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20xx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统计表》及关闭的网站(网店)名单(包括具体名称、网址)和3件以上违法典型案例(附处罚决定书)一同报送省局市场处。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22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档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档林防火工作,预防和控制档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村居和镇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档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档林防火工作提到议事议程,仔细安排、重点部署、抓好落实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指导方针,从抓好关键问题和重点部位入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扎实做好防火各项工作,全面打赢防范化解档林火灾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完善防火指挥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坟头,坚决防止档林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对档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关公镇“清明节”期间档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子显示屏、条幅、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强大的档林防火宣传氛围,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杜绝野外用火。档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企业单位、进家庭。家喻户晓宣传档林火灾的危害和档林防火基本知识:各村居要在重点、交通干道、进山祭祀的必经之处设立醒目的.档林防火警示牌,在主要街道、村道等处悬挂宣传条幅各学校要对中小学生开展档林防火知识教育,引导家长和亲属提高防范意识,文明祭祀。

  二多级联动,强化档林防火责任制。镇、村、组要层层签订档林防火责任状,通过多级联动管理的方式将档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地块。各村居要根据划定的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严格落实巡查管控责任,结合镇党委政府包片和驻村安排,明确分片包村、包组、包具体人员。

  三登记管理,消除档林火灾隐患。明确村、组档林防火责任人,节前完成林缘散坟周围的杂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清除工作,消除档林火灾隐患,防止档林火灾蔓延。对林中的散坟也要进行登记造册,明确坟主,便于档林防火的日常管理,清明节前要进行警示性通知。

  四严看死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火源管控工作,做到路口有人把、有人看、坟头有人管,本着“早发现、早处置、早控制、早消灭”的原则,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要教育引导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执行以下规定:一是严禁吸烟、乱丢烟蒂二是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三是严禁在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灯”四是严禁野外烧荒、烧灰积肥等其他生产性用火五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引发档林火灾的行为。

  五严阵以待,全面做好扑火准备。各村组干部、护林员、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及包片领导、驻村干部要进入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村、组防火人员要到负责的责任区和坟头负责防火,护林员要全天携带扑火机具上岗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做好战斗准备。

  六加强领导,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各级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通讯畅通制度,及时准确的上报火情信息。档林防火已全面展开,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清明节”期间所有相关人员要深入到所包村组和地块,搞好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各种隐患。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23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零事故),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三、组织领导

  (略)

  四、职责范围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主要范围为: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校园内停车场。

  五、专项整治

  工作的步骤和措施学校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期2个月,即从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1月10日。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3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月16日)。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四)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师生道路和停车场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24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南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的范围是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农村房屋,重点对上述范围内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出租)、人员密集和擅自改扩建的四类重点农房(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农房)以及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开展“地毯式”全覆盖逐户实地核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自查方式

  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采取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自查,区督查的方式。

  1、对四类重点农房开展逐户核实

  各镇(街道)要组织网格员、专业鉴定机构等技术力量对四类重点农房以及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进行逐户实地核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的原则,做好本系统涉及公共安全的农村房屋核查工作。在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新增的复核模块中,对四类重点农房核查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危房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整治是否符合要求,工作流程是否闭合,上传照片是否属实,鉴定报告是否有明确结论进行填报。对新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四类重点农房,要立即重新组织鉴定,危房发现一户、即时治理一户。

  2、全面查漏补缺

  各镇(街道)在四类重点农房复核的基础上,对所有农房排查整治数据开展全面复核,核实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彻底,整治是否到位。尤其是排查数据较少的村庄,要进一步核实,对问题数据查漏补缺,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扎实有效。

  3、区级督查

  各镇(街道)在自查结束后负责报送总结报告并对照省农房系统填报复核汇总表(见附件1)和农村房屋整治措施统计表(见附件2)。区排查整治办将会同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各镇(街道)“回头看”自查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三、时间安排

  各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按要求开展四类重点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7月26日前完成自查。区级督查于7月3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各级职责

  各镇(街道)要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属地管理责任,要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动员部署,拉网式、全覆盖的开展“回头看”工作。民宗、教育体育、民政、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本行业、本领域的农村房屋安全核查,并指导落实危房治理工作。

  (二)加强重点防控

  各镇(街道)要紧盯闲置空关、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农村危房等安全薄弱环节,要发动基层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台风汛期防灾预警,尚未完成改造的危房一律不得用于生产经营,也不得用于出租,鉴定为D级的危房要确保人员腾空,并加强管控。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镇(街道)要以此次“回头看”为契机,利用微信、广播、入户等方式加大对农村房屋安全科普知识、常见风险隐患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压实产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严守安全底线,切实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25

  为认真做好《湖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东安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切实保障我局农村房屋安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以排查整治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工作为重点,按照集中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有序落实全局行政村(含舜福居委会)辖区范围内所有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各科室(部门)要根据县直各相关单位的实施方案完成本职责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成立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调小组。

  协调小组由局长魏新林任组长,党委委员胡学军任常务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规划建设科科长叶上群任办公室副主任。规划建设科、社区管理科、政工科、计财科、科研宣教科、农经事务中心、统战办、电站、旅游办、计生办、司法办等科室(部门)为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局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科,承担日常工作。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排查整治的范围和对象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将应当纳入本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并加强监管。

  规划建设科: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社区管理科: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责令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督促落实农村房屋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指导排查整治工作中的信访问题处理。

  农经事务中心:负责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风险排查;负责组织指导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负责指导辖区内水利设施附属用房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负责指导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的供水问题处理。

  政工科:负责指导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

  统战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隐患排查、整洽和安全管理。

  科研宣教科: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

  电站:负责指导辖区内小水头电站附属用房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负责对用作经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的供电问题处理。

  旅游办: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

  计生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

  司法办:负责配合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

  计财科: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二)落实责任主体。形成以“县级统筹主抓、乡镇(街道)主体、村(社区)网格落实”的形式,开展全覆盖排查。严格做好排查立项和整治销户工作,按照“谁录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谁销号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排查整治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真实,排查整治严进严出。明确安全隐患整治主体为产权人(使用人),充分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发动产权人(使用人)积极配合工作,提高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排查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履行自查自改的责任和义务。

  四、把握时间节点,坚持统筹推进

  (一)摸底排查阶段

  1、动员部署和培训阶段。20xx年11月10日至12月5日。各科室(部门)和各村排查人员必须及时掌握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和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的使用,为工作迅速展开打好坚实基础。

  2、全面排查阶段。

  ①20xx年12月6日至20xx年12月15日。各村以村(居委会)为网格重点针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

  ②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各村以村(居委会)为网格对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全覆盖全面排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

  ③排查按属地、行业、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本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排查,着重排查十类属于排查重点的房屋类型(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使用空心水泥砖或易燃夹心彩钢板建设的房屋,消防隐患突出的木结构房屋,土坯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范围内的房屋,地质灾害频发区房屋,3层及以上房屋)。

  (二)安全隐患整治阶段

  1、重点整治阶段。至20xx年5月底前。以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整治对象,集中开展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菅性农村自建房进行重点整治。

  2、全面整治阶段。至20xx年3月底前。在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但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整治工作。

  3、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建设,严格既有房屋改扩建管理,加快推动空心房拆除力度。下沉监管力量,建立和完善村级建房理事会和村级建房协管员制度,确保农村住房建设制度有机构、有人员;加大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力度,扩大农村建筑工匠队伍,提高工匠施工质量和水平,为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强保障措施,落实监督管理

  (一)高位组织推进。县级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发挥主体职能,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

  (二)落实政策支持。结合实际情况,在实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配合落实《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农村住房安全。要强化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财政保障,根据工作需求,安排拨付专项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做好区域内的广泛宣传,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方式加强房屋安全应知应会知识普及,通过多媒体、多渠道的宣传联动,让住房安全科普教育深入人心。保证宣传引导机制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全流程参与,提高群众建房和使用安全意识,确保专项行动开展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提高配合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督促指导。局协调小组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原则上在每个季度末,由局协调办联合局督查室组织各成员单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相关情况报局协调小组。

  (五)实行考核验收。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根据县协调办制定的《东安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自20xx年12月起,各科室(部门)、各村每月10、25日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局协调办,并将在每月底对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通报。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26

  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 “1.12”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和安排部署,决定将 20xx年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突破年”,在全办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科学研判社会消防安全形势,以火灾高风险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为重点,层层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入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各专业安委会、有关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及本单位实际,开展全方位消防安全风险大起底、大排查,切实整治突出风险隐患,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填写《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二)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

  一是要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场所集中检查。各专业安委会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排查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建筑施工等领域、建筑业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执法措施,督促整改,形成整治合力。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消防专职负责人制度,明确消防管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体育场街道派出所、社区等加强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深入开展“九小场所”、老旧社区、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摸清、掌握本辖区底数,分门别类开展消防安全治理,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街道各专业安委会依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要强力推动沲沫彩钢板专项整治检查。各有关企业(单位)按照《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切实摸排辖区及分管领域内存在的泡沫彩钢板建筑,对于存在未整改的彩钢板建筑,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采取临时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等刚性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分阶段、有步骤地持续开展整治工作。

  三是要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紧盯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等等重要节点,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和旅游景区、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督促高风险场所开展 1 次电气线路检测。

  四是要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配合公安、住建、消防部门要重点针对居民住宅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洽理,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管井防火封堵、电气燃气安全、日常消防管理等存在的突出问题。住建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五是要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配合公安派出所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集中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清查行动, 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印制电动白行车消防宣传图册,在辖区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住宅小区等明显位置及街道、社区、农村、车站等公共场所张贴,并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等显著部位制作固定的标识牌”建立长期宣传阵地。

  六是要开展危险化学品场所综合治理。配合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摸清易燃易爆场所底数,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一企一档”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对不能完成整改的危险化学品场所, 依法采取关停措施;确实元法关停的,应急等部门要组织督促 单位采取死盯死守等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三)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印发《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记录表》,辖区内各领域、各行业单位,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行组织,在春节前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重点组织自查: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泡沫彩钢板建筑,消防车通道是否进行划线标示并设置警示标语提示牌,公共建筑(包括单位办公楼、生产车间)四周应划定消防车通道并设置消防车通道严禁占用等标语,单位内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锁闭,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并保持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尽快整改到位。

  (四)大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3 月底前,各有关企业、单位特别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组织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单位集中开一次警示约谈培 训会议,开展行业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快速准确应急处置能力。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社区工作人员要上门开展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 20xx年 6 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即日起到 1 月 31 日)。结合辖区和行业领域特点,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部署,压实责任。

  (二)排查整治阶段 (2 月 1 日-3 月 31 日)。各专业安委会按照分工对行业领域内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对各类隐患实施 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攻坚“清场”阶段(4 月 1 日-5 月 30 日)。对前一阶段尚未整改完毕或难以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联合整治、齐抓共管、集中攻坚、对账销号,合力解决一批突出、 难改问题。

  (四)巩固提升阶段(6 月 1 日-6 月 30 日)。对排查整治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认真总结 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纳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清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府主导。各企业、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切实提出检查硬标准、防控硬措施、工作硬要求。积极发动各委办、单位及网格员等多元力量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列出问题和责任清单,督促整改到位。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管” 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切实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导考评。区消委会已提请区政府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并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企业和单位,将进行提醒约谈。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27

  清明期间是春耕生产、春游踏青和扫墓祭記高峰期,野外违规用火高发,森林火灾隐患突出,森林火灾易发,是森林防火高危时段。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攻坚战确保全街森林资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郴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以宣传培训为基础,以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主线,以设卡堵防为重点,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头地块,建立“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全街清明间无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主要工作任务、措施及安排

  (一)严格落实《郴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六个一”要求。

  1、街道筹备办将于月中下旬组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市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清明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到组和网格责任人。同时各村要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处置办法及值守方案,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定人、头地块和坟场。

  2、街道筹备办将月中下旬的部署会上,进行森林防火培,村干部和护林员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题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指挥扑救、值斑值勤和安全避险能力。

  3、xx月26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活动,掀起森林防火“宣传月”高潮。一是中小学校要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发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二是防火铜锣天天敲、防火宣传车天天跑、护林人员天天巡。是要在林区要道等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碑(牌)悬挂横幅、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每个自然村不少于6条)。

  4、各村加强对地边、林边、坟边、矿边、隔离带内的可燃物的“五清”特别是要加强对所属区域坟地集中区、做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并对杂灌进行彻底清理,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大排查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切实减轻野外火防控的压力。各村坟地集中区(零散坟基)的排查摸底情况表于月26日前报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由街道办负责在高速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各村在主要路口林区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依法对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检查。全街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期限为20xx年月1日至4月8日。

  6、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督查组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督查内容为:本方案要求的落实情况;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护林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值班值守以及巡逻等情况;以及在林区设立临时检查站和坟场值守情况。

  (二)强化科学防范,提升火管控能力。按照“预防为先、防扑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对野外火的防控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点火就抓”。

  (三)加强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村在街道培训后,要在村里组织培训。确保在火灾扑救中能够做到专业指挥、战前动员、扑救安全。村里要准备2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街道办准备0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防火地段、落实巡查人员要加强对护林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要充分发挥设卡值守人员的作用,及时劝导、收缴火种,杜绝带火种进入林区。

  (二)严密部署,科学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扑救。禁止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禁止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扑救火灾,禁止动员孕妇、老人和未成年人上扑火,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强化责任,严格追责。对领导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特别是发生森林火灾后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处理到位、追究到位,决不姑息迁就。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28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人社局等八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吕人社函〔20xx〕4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八部门决定20xx年春节前后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春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1日至3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要产业链、供应链企业。

  四、活动目标

  (一)鼓励用人单位开展稳岗留工。为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开展送温暖、送服务活动。

  (二)推动有序返岗复工稳定就业。为有需要的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支持帮助。

  (三)推动企业正常运转健康发展。为有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

  五、主要内容

  (一)实施稳岗留工行动。严格按照我区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稳岗留工行动。主动为保供应保运转企业、高风险岗位及其他就地过年的务工人员提供稳岗服务。向他们发出节日慰问信、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集体过年活动,鼓励引导企业为在岗职工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合理安排生产、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加大为滞留失业人员的转岗就业服务力度,及时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人员实施基本生活救助或临时救助。

  (二)引导有序外出务工。提前摸清农民工返乡返岗和企业开工复工情况,充分发挥省外劳务服务体系作用,积极与“长三角”开展劳务协作对接,引导有序外出务工。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启动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就业人数倍增计划要求,支持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加大我区吕梁山护工、离石康养师等特色劳务品牌宣传推荐力度,引导劳动者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务工对接,以知名品牌带动劳动者就业增收。对有集中外出需求的,根据实际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视情况提供专车、专列、包机服务。

  (三)促进就近就业创业。为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场地安排等创业服务,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帮助解决融资、用人等实际问题,鼓励扶持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广泛收集农民工就近就业岗位,组织参与春播春种农业生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以工代赈项目,拓宽就近就业渠道。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脱贫人口、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

  (四)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制定节后招聘活动计划安排,在行动期间组织开展一系列特色招聘服务活动。线下招聘现场分类设置招聘专区,在项目位置注明招聘行业、招聘对象,设立专门服务台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线上招聘活动要加密频次,通过远程招聘、直播带岗等方式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实现人岗适配。在活动期间面向我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等脱贫人口集中的地区定向投放一批就业岗位。

  (五)强化服务培训维权。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开展“131”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推荐至少1个合适的培训项目。充分发挥各类零工市场作用,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向零工市场延伸,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有条件地区可在春节后务工人员求职集中的地点设立临时就业服务站(点),有效扩大服务半径,集中开展政策服务宣传,为务工人员求职就业提供帮助。统筹培训资源,开发一批适合农民工的培训课程,引导农民工主动参加技能培训,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六)支持企业用工行动。做好我区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用工服务工作,优先支持保供应、保运转、重要产业链等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支持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实现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相关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利用市场化资源,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风险防控。我区要加强就业形式监测分析,建立春节前后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疫情影响劳动者返乡返岗等突发事件。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清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三)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离石融媒等新闻媒介发布活动安排,宣传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活动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及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等报送至市局指定邮箱,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同时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我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确保春风行动有序稳妥推进。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29

  按照《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县对辖区所有行政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排查,现已完成“回头看”全面排查任务和重点整治任务。

  一、总体情况

  (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及《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县立即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印发了《湄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对辖区内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回头看”,彻底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完成情况

  1.自工作开展以来,共排查98个行政村,排查农村房屋67715栋。其中,农村非自建房421栋、农村自建房67294栋(含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4103栋),存在安全隐患2户(洗马镇、兴隆镇各一户),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2.本次“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共复核农村房屋67779栋,新排查录入64栋,存在安全隐患4栋,已全部纳入整治措施。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排查整治完成情况

  1.自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排查农村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用房2栋;农业园区内生产用房52栋;农村学校、幼儿园125栋;农村养老机构场所7栋;农村文化旅游场所8栋;农村医疗活动场所35栋;农村宗教活动场所16栋;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生产厂房、存储仓库19栋;扶贫搬迁点、生态移民搬迁点、水库移民搬迁点农村房屋7栋;排查其他类(含村委会)150栋,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为1栋,已完成整改。

  2.本次“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对421栋农村非自建房进行安全隐患复核,其中正在使用中的房屋421栋,暂未发现安全隐患。

  二、工作措施

  (一)积极组织培训。组织各镇(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农房安全鉴定程序和农房信息采集助手APP操作,使排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狠抓隐患排查。全县各镇(街)均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并成立日常巡查小组,动态排查农房安全隐患,将排查发现的存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上报。

  (三)及时组织农房安全鉴定。经排查发现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极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评定,仍不能判断危险状况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专业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四)强化隐患整治。对排查发现存安全隐患的农村住房进行整治,确保危房不住人。一是对于有人居住的且现状初步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立即组织人员搬离,对于无人居住的且现状初步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立即封闭并张贴警示标志,明确包保责任人,房屋经安全评定后再根据评定情况采取针对措施。二是对于无安全住房的低收入群体,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进行补助,帮助其进行房屋安全整改。

  (五)大力宣传自建房安全常识。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印制张贴“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海报200余张、分发宣传折页500张,提升了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并严格按照《遵义市自建住房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加大农村新建房屋质量安全监管。

  三、存在问题

  1.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量较大,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技术难道较高,基层排查人员素质又参差不齐,仅经过短期的培训就投入到复杂繁重的排查工作中,导致排查结果可能存在不精准的情况;

  2.农房安全隐患整治投入资金较多,建设周期较长,很多群众因自身原因无力整治,而政府部门又没有足够的预算来支持整治存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给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带来困难。

  四、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落实好《贵州省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管理实施细则》、《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把农房安全隐患排查作为长期和常规工作来抓,从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

  1.“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与“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所涉及的工作内容相似,所采用的排查方法也近似,导致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量加倍且两个系统容易混淆,为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和提高农房隐患排查质量,建议上级部门对这两个系统进行整合,以提高工作效率。

  2.农房安全隐患整治投入资金较多,建设周期较长,经排查发现的地灾隐患点存安全隐患的农房,大部分群众因自身财力等原因无力整治,而县级政府部门又没有足够的预算来支持整治存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建议上级预算专项资金用于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30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实推进我区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xx〕220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xx〕19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严守耕地红线,强化政治担当,压实责任,以长牙齿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等行为。

  二、工作目标

  聚焦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发现“非农化”等重点问题,结合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年度耕地保护督察等工作,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自查不彻底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在20xx年12月全面自查整改,20xx年1月底取得阶段性整治成果。

  三、整治重点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一并推进,对20xx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均属于顶风违法建设,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消除违法状态。重点整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项目实质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对住宅类房屋要统筹考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依法稳妥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结合20xx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一并推进,对20xx年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以及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占用的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消除违法状态。

  (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结合耕地卫片监督和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发现“非农化”问题整改一并推进,对20xx年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的,要整改恢复为耕地。

  (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结合耕地卫片监督和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发现“非农化”问题整改一并推进,对20xx年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的,整改恢复为耕地。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地作层植物的,整改恢复为耕地。对20xx年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的,督促恢复为耕地。对20xx年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发展林果业的或挖塘养鱼的,督促恢复为耕地,其中属于20xx年9月1日以后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责令限期改正、严肃整改查处。

  (五)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发现“非农化”问题。对已排查确认的20xx年第一、二、三季度耕地保护动态发现“非农化”新增问题,能纳入以上4类重点问题整治的,按照上述要求统一整改;不能纳入的',单独填报《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问题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表》。

  在以上重点整治工作中,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推填土和堆放其他物资的,一并督促恢复为耕地。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区政府成立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明勇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兼)

  副组长:王少奇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杜丽丽红寺堡镇镇长

  吴克兵太阳山镇镇长候选人

  贾舒君大河乡乡长

  周仁科新庄集乡乡长候选人

  金帝柳泉乡乡长

  马金平新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年波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督导全区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各乡(镇)、街道办按期完成自查整改,适时通报整改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王少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年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梳理汇总问题清单,撰写工作报告。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25日)。各乡(镇)、街道办要将已下发的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耕地动态监测及下发的问题图斑在规定时限完成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整改清单,于20xx年12月25日前上报整改清单及工作进展。

  (二)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15日)。各乡(镇)、街道办按照问题整改清单全面开展问题整改。于20xx年1月15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成果明细清单、整治成效。

  (三)成果检查阶段(20xx年1月16日-20xx年1月20日)。20xx年1月16日起领导小组分组逐乡(镇)、街道办对整治成果全面实地核查,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如发现整改进展缓慢、整改不实、处置不力的,责令重新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到位。保护耕地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战略任务,各乡(镇)、街道办要把保护耕地红线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认识到重点问题整治的重要意义,将本次重点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第一要务。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起责任,亲自抓部署,将责任分解压实,采取有力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将重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整治要求,统筹推进落实。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整治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号销账,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追究问责。领导小组将强化督查督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治进度缓慢的,对在问题举证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扯皮、敷衍整改,影响我区整治工作进度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31

  为深刻吸取近期湖南郴州汝城县卢阳镇农房倒塌、福建上杭围挡墙意外坠落、江苏苏州“四季开源”的酒店发生坍塌等事故教训,根据省市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强化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房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此在全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并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回头看对象

  1.农村自建房屋。即由村民个人投资自行建设的房屋。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即用作餐饮服务、租赁(居住)、民宿宾馆、批发零售、医疗卫生、教育培训、休闲娱乐、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养老服务等经营活动用房,作为排查整治“回头看”的重点对象。

  3.重点对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和初判有隐患的房屋进行逐一核实。同时核实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已整治到位、信息录入是否完整准确。

  二、“回头看”工作内容

  (一)经营性自建房

  1.重点自查。对用作经营活动用房的农村自建房进行重点核实,包括房屋基本信息、审批情况、改造情况、现状用途、安全情况等信息,摸清底数和隐患情况。各村对上一轮已进行分类处置的,要重点自查整治的方式,包括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撤人封房、维修加固、拆除、物理隔离等是否处置到位、是否出现“回潮”现象。

  2.深化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由各村责成产权人(使用人)进行处置,及时组织安全性鉴定,明确处置措施和时限。对新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第一时间按要求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未按要求实施整改的,依法撤销许可证照和相关审批。

  (二)非经营性农村自建房

  1.全面排查。各村要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再次对辖区内非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开展全面核查,建立问题清单。

  2.持续整治。各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农村自建房进行分类处置,对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要立即撤人封房,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及时跟踪各村“回头看”工作进度,对工作缓慢、推诿扯皮、核查不实的,定期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的良好氛围。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32

  11月9日上午,吉林省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启动仪式在长春市欧亚卖场举行,这标志着持续到今年底的全省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全面启动。为扎实开展好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文旅厅积极建立工作协同机制,联合制定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处长吕继伟告诉记者,第四季度天气转凉,消费市场却进入升温期,此时举行全省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恰逢其时。行动将紧紧围绕以旅聚业、以夜聚人、以商聚力,突出抓好包括推动城乡消费、稳住汽车消费、鼓励油品消费、升级家电消费、活跃餐饮消费、做大商圈消费、促进品质消费、打造夜经济载体、加强夜经济规划、完善夜经济配套服务、激活文旅消费、扩大冰雪旅游等在内的12项任务,全力创造消费热点,挖掘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培育消费增量,努力为全省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文旅厅、长春市商务局、长春市文广旅局负责同志,省商业联合会、省饭店及餐饮烹饪协会、省家电维修服务协会、省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省摄影行业协会、省酒店用品协会、省汽车商务协会负责人,欧亚集团等商贸流通企业、这有山等“夜经济”企业、伪满皇宫博物院等文旅企业代表以及部分市民群众参加了启动仪式。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33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x年,逐步实现风、光、水互补能源体系;到x年,形成公平开放、灵活透明、竞争有序的多元化供电市场,建立起清洁能源为主导的绿色能源体系。

  通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和高效利用、跨区外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创新、能源互联网利用、能源体制改革等综合措施,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实现新能源发电全额上网。到x年,全县清洁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兆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以上,成为电力供应体系的重要支撑。

  (二)主要指标

  建设高比例消纳清洁能源示范区。通过优化清洁能源装机的配置,探索风、光资源差异互补性,新能源微电网、互联网+智慧能源等综合开发应用技术模式。力争x年全县弃光率降低至%;x年弃光率降低至%;x年,弃光率均降低至x%左右,发电小时数接近合理水平;到x年,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发展风光电等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光电、太阳能热发电、生物质、地热能等新能源,重点鼓励分散式、分布式清洁能源开发。到x年,全县光电、风电、生物质能发电和水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兆瓦、兆瓦、兆瓦和兆瓦,争取把高崖子滩光伏产业园打造为省级重点新能源产业基地,把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绿色能源县。

  完善电网主网架结构,加快配电网建设。推进智能电网技术应用,完善和加强电网主网架,建立适应高比例清洁能源发电特点的电力调度运行机制。力争实现到x年风电发电侧平价上网,光伏用户侧平价上网。

  倡导清洁低碳出行方式,大力推广电动汽车和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到x年,新增电动汽车辆,分别是公交车辆,电动出租车辆,物流运输车辆,新能源公务车辆,家用电动汽车辆。规划建设充换电站座,交流慢充充电桩xx个,直流快充充电桩xx个。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水电开发,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加强黑河以及非主要河流流域规划管理,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内禁止新建水电项目,严格水电建设程序管理和运行监督,确保生态流量的下泄,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开发小水电,对x万千瓦以下的水电项目禁止开发建设,有序开展正义峡x.x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到x年全县水电装机规模达到x万千瓦。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县环保局

  (二)有序发展光电,加快建设光伏产业基地

  积极与国家光伏产业发展政策无缝对接,尽快启动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在利用既有输变电设施就近发展光伏发电、就近接入消纳的同时,扩大太阳能集中开发利用规模,在我县光热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在具备建设条件的屋顶、农业大棚积极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到x年底,全县太阳能并网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兆瓦,其中并网光伏发电兆瓦、分布式光伏兆瓦。

  积极推进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我县高崖子滩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纳入省上“十三五”新能源规划的有利时机,重点打造高崖子滩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到x年,累积投资亿元,新增并网光伏装机兆瓦。结合水电开发和电网接入运行条件,探索水光互补、风光互补的太阳能发电建设模式。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供电公司

  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深入实施光伏进万家工程,在工业企业、物流中心、学校、医院、车站等利用屋顶可利用面积,组织推动开展不同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促进分布式光伏发展利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逐步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x年完成兆瓦,x年完成兆瓦,到x年完成分布式光伏装机兆瓦。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供电公司

  全力推进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继续深化完善太阳能热发电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在我县资源富集、建设条件优越地区建设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支持能源投资企业聚集太阳能热发电关键技术,为发展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奠定坚实基础,力争到x年,全县并网太阳能热发电装机x兆瓦。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供电公司

  (三)大力发展风电,推进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

  继续做好全县风能资源的详查,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式并举,促进风电技术进步和上网电价降低。在落实就近消纳市场情况下,适度建设盐池滩兆瓦级风电基地。到x年,全县新增风电装机兆瓦。

  积极推进百万千瓦级风电场建设。以盐池滩为重点,建设百万千瓦风电基地,按规划布局推进盐池滩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新增装机兆瓦。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

  积极推进分散式风能资源开发。进一步完善我县风能资源的测量、评估工作,根据资源赋存状况进行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小型风电场和分散式风电场开发建设。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

  (四)发挥生物质能产品形式多样的特点,推进生物质替代燃料工程

  开展全县农村能源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启动全县农村能源综合示范村建设,配套开展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太阳能、微水电、秸秆能源化、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提升农村能源发展质量和水平。开展以农作物秸杆、粮食加工剩余物、城市生活垃圾等为燃料的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建设。到x年,全县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达到兆瓦。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畜牧局

  (五)全力推进新能源就地消纳

  培育新增用电负荷。通过停产项目技改复工,引进现代高载能产业落地园区,推进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建设,促进新能源产业和现代高载能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加强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在我县开展新能源就近消纳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推动新能源与高载能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通过发展煤化工、铁合金(工业合金硅)、建材、矿产品加工等高载能产业,形成能源密集型产业集群,打开加大电力就地消纳的突破口,努力打造成高载能产业转移区,鼓励和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载能项目入区。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积极开展新能源直购电交易。鼓励新能源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着眼降低工业用电价格。x年全县新能源参与直购电交易电量计划达到万千瓦时,对应工业用户用电价格降低%。在完成保障性收购后,新能源参与直购电交易电量持续扩大。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推广清洁供暖工程。利用新能源弃光电量开展电锅炉集中供暖试点工作,精准实施好新能源供暖、居民和非居民电采暖电价扶持政策,鼓励供热企业采用“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直购电交易”模式,在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基础上,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开展直购电交易,利用谷段低电价储热,建立长期稳定且价格较低的供用电关系,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支持有意愿的企业开展住宅小区电锅炉供暖示范项目建设,到x年全县实现清洁供暖不低于万平方米,到x年实现清洁供暖不低于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县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供电公司

  全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能消纳能力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到x年,新增电动汽车辆,分别是公交车辆,电动出租车辆,物流运输车辆,新能源公务车辆,家用电动汽车辆。规划建设充换电站座,交流慢充充电桩xx个,直流快充充电桩xx个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供电公司

  (六)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破解新能源消纳和外送难题

  围绕解决电力建设与消纳、供应、外送矛盾,以电力外送为重点,规划实施输变电和增容改造工程。

  全力谋划推进xkV输变电工程建设。要全力谋划推进xkV输变电工程各项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早日发挥作用。同时,谋划建设xkV、xkV配套电网工程,并与xkV输变电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使其配套电网结构更加合理,效益发挥更加明显。

  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

  多渠道解决并网难题。引导新能源企业合资建设千伏高崖子滩电力汇集升压站,减少对有限电网间隔的占用,降低各企业的送出工程投资,促进新能源开发。

  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全面实施农村电网的优化改造工作,逐步改善农网网架结构,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质量,解决农村用电不安全、不稳定等问题。以应对电力迅猛增长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能力,有效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根据国家电网智能电网建设的要求,积极推动xx市智能电网建设。从配电网入手,依托通讯、计算机、自动化等技术在电网中的应用,并与传统电力技术有机融合,提升电网的智能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

  (七)推进清洁能源科技创新

  加大清洁能源科技创新力度,支持能源企业和研究机构积极申报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大规模风电场、光伏电站集群远程监控技术研发及管理机制创新,对不同区域风电、光电运行状态及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分析,为推动风电、光电互补运行和后续项目科学布局创造条件,提高风光电行业管理水平。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支持光伏、风电、核能、智能电网、储能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培养一批清洁能源创新型企业。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清洁能源产业作为加快发展的重大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理清思路,精心组织,积极推动,加快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切实做好能源领域的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工作,着力解决能源产业发展和改革中的突出矛盾,确保清洁能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

  (三)加强能源行业管理

  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及时研究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结合发展形势,强化投资引导调节。加强已配置资源的后续管理,确保用于转化。增强规划管理力度,及时掌握行业动态,为能源发展决策提供服务。

  (四)积极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

  深入实施能源科技创新战略,进一步发挥科技在能源发展中重要支撑作用。加大能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产学研联合开发的力度,培育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制造业振兴规划中有关能源装备制造业的有利政策,重点发展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装备制造业,逐步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

  通过政府支持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多渠道筹集能源发展资金。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上投资及财政补贴资金。搭建政府推进能源产业发展的投融资平台,争取各类金融机构的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新能源建设项目。发改、工信、招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国内重点能源企业的招商,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引进光伏发电、风电、水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拓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新格局,壮大能源产业规模,提高产业聚集度,全力建设新能源基地。

  (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谋划提出一批起点高、带动强、发展快、效益好的能源产业发展项目,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健全重大能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开放能源市场,加大能源产业投入及能源项目调研储备力度,做到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落实能源企业新能源项目建设刚性指标,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通过能源产业项目建设,实现能源产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七)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预案培训、演练、备案工作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升应急防范水平。

  (八)建立监测评估制度

  建立完善信息统计制度,各部门要定期向县发改委提供发电情况、各类电源逐小时实际出力情况和清洁能源交易情况。积极配合支持省上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清洁能源消纳进行监测评估,组织开展行业发展情况分析,研究提出政策性、导向性建议。建立和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强化主要指标和重大任务的落实,加强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监测。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3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和谐双桂,平安双桂,促进我镇现代林业发展,经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扑结合,以专为主,专群结合,以现代化手段为主,现代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理,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为绿色双桂、平安双桂、和谐双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指挥:

  副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双桂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

  (二)宣传工作组

  由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成立四个宣传工作组,实行包片负责制:

  三、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林区的每个角落。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火患意识,危机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扑救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宣传车、扩音器对重点林区、重点防火地段,特别是偏远林区,零散住户,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延伸宣传距离,消除宣传教育死角。同时,印发标语,挂历等宣传资料,利用赶场天发放到群众手中,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到村、到户、到人。村、组森林防火宣传率达100%。努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改革陈规陋习,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做到遵章用火。要增加防火警示标语和宣传标语,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突出抓好三次集中宣传活动。今年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分别开展为期一周的“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九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四、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一)加强林内可燃物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组织,以林缘、林区道路和墓地三大危险区域为重点,采取计划烧除和人工割除等手段,切实做好防火隔离带开展工作,构筑起有效的林火阻隔屏障。

  (二)严格管理野外用火。按要求落实护林人员,责任区域和管护制度。逐一与林内林缘的住户、坟主,责任田承包者签订禁火责任书,实行联防联包,责任入户到人。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的潜在威胁。在普遍防范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和双休日等高火险时段,对人员出入频繁的公路沿线几个行政村,要做到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不留死角和空白。强化野外巡逻检查,依法惩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违法就抓。”紧紧围绕野外火源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xx年1-2月份,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3-5月份,组织开展“平安、和谐林区创建活动”。

  五、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一)扑火预案准备。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森林防火任务单位都要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作程序,熟悉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二)扑火队伍准备。全镇干部职工共分三个梯队,有二个森林火灾扑救队,一个后勤队,共计78余人。都以年青干部为主,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木损失。发生森林火灾时,各级政府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扑明火的任务必须由专业队伍和青年人员承担,清守火场的任务由林业站干部和群众性扑火队伍承担,努力把火灾扑灭降低损失。

  (三)物资保障准备。建立与扑火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建立联防求援机制,落实后勤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组织力量集中侦破,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全镇的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90%。

  六、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落实工作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明确政府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二)加强防火办建设。积极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指导,坚持领导带班和防火期工作24小时值班制度,有序处理火情,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统计报告,形势分析,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高质量地完成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统一安排,明确责任,建立考核制度,采取专项安排部署的方法,大造声势,形成立体化、多角度的宣传格局。

  (二)责任要落实到人,对指挥调动中,不服从指挥调度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对在扑救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加大对肇事者查处力度,对肇事者予以严惩。

  (四)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比内容之中。同时也将各村纳入年终考核之中,各村要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于6月20日前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篇35

  为进一步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xx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乐委办传〔〕39 号)文件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决定于 4 月 25 日至 8 月 31 日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盯开发区火灾防控薄弱环节,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立足刚性执法打击,形成“打一处、震一片、改一批”的攻坚合力,构筑常抓严管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开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企业集体宿舍。消防站对辖区内企业集体宿舍开展一次“回头看”,按照“十个一律”“五项提升”标准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其中:对新业态、新类型的“厂中房”要逐步实施“厂改房”改造;对 100 人以上或设置 50 个房间以上的居住出租房,要严格按乐消安委办〔〕53 号文件标准整改提升(排查整治花名册详见附件1-1)。对存在火灾隐患的,按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的,一律抄告相关单位整治;对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不适合继续居住的,一律搬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拆除用于居住的违法建筑。供电所负责督导企业电气线路检测和改造,重点做好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的查漏补缺,并配合管委会对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企业依法终止供电。消防站对企业集体宿舍、外来人口密集区等场所要加强夜间巡查。派出所负责做好火灾隐患场所的执法打击,对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一律顶格处罚。

  (二)高层建筑。规划建设局负责开发区高层建筑的排查摸底(排查整治花名册详见附件 1-2),厘清类型数量、隐患现状等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保障物

  业维修资金及时到位,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强化消防安全日常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做好液化石油气瓶的源头管控,杜绝液化石油气瓶进入高层建筑。消防站负责对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堵塞、消控室无人值班、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打击。督促企业在高层建筑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高层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三)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牵头负责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列管单位以外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牵头做好工矿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环保中队牵头做好电镀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交通运输、娱乐场所、医疗卫生机构、教育等无行业系统单位的科室由管委会分管业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花名册详见附件 1-2)。

  各行业单位主要排查行业单位底数,检查消防行政审批许可及备案登记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是否到位,装修装饰材料是否存在 A 级以下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和定期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演习等情况,并合理利用行政手段倒逼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排查整治责任。相关科室单位要层层落实人员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整治热潮。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谁排查、谁整治、谁负责”的原则,既要明确具体排查人,又要落实联企干部、职能站所负责人等担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具体排查整治的责任人,落实责任到人,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确保专项行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二)全面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相关执法科室单位要量化执法打击任务,严格执行“七个一律”,狠抓隐患清零。对违规严重堵塞、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对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或无证上岗的,一律顶格处罚;对公共娱乐

  场所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停业;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顶格处罚。行业部门要按照本行业、本系统要求,切实做好排查整治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相关科室单位要建立火灾隐患互通机制,按照“随查随报”原则,及时抄告隐患,确保隐患不过夜。对火灾隐患突出、一时难以整改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责令业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专人督改,尤其要落实整改期间的各项安全措施。

  (三)严肃事中事后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推诿、进度缓慢的相关科室单位,一律实行倒查问责;对存在弄虚作假、消极应付的,一律对相关排查人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对市政府在阶段验收中排名末位及情况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对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专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特别是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严肃追责。

  (四)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宣传教育范畴;对企业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底前)。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迅速开展攻坚行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 5 月 1 日前报送开发区消安委办(联系电话、传真:)。

  (二)排查整治阶段(5 月至 7 月)。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打击,同步推进隐患治理。5 月 21 日前,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并将排查整治花名册(详见附件 1)报送开发区消安委办;7 月 25 日前,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完成整治。

  (三)总结验收阶段(8 月)。8 月 24 日前,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工作总结报送开发区消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开发区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郑巨化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主任季德强担任副组长,开发区纪委、人武部、组织办、总工会、办公室、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政策处理事务局、账务和统计局、团工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消安委办,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消安委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科室单位和行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逐级明确任务分工,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推进此次专项行动。

  (二)做好带头,辐射推动。各相关科室单位和行业部门要严格要求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妨碍火灾隐患整治,特别是涉及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的火灾隐患要自觉带头整改,带头消除隐患,并形成辐射效应,引导邻居亲朋共除火灾隐患,形成社会全员遵守消防法规、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宣传,筑牢底线。通过政府的网站、QQ、微信平台等宣传工具,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要及时将政策法规、工作机制和火灾原因公布于众,发动群众监督和举报火灾隐患。特别要加强企业集体宿舍、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宣传,切实提高企业员工逃生自救能力。社会单位利用 LED 显示屏、橱窗等载体,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