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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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各部门: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是城乡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更好地改善下相街道辖区的环境面貌,积极推进美好家园建设,结合下相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为期15天的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12日-3月26日
二、整治范围
下相街道范围内的所有小区、庄台、道路、河流、沟渠、水塘。
三、整治目标
重点整治街道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小区、庄台、道路、河流、沟渠、水塘内外及周边,对屋边、路边、水边、田边的环境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达到“六无”整治目标,即无卫生死角,无成堆生活垃圾、无成堆土建垃圾、无散落漂浮垃圾、无积存废弃垃圾、无人畜粪便。通过集中整治,有效改善小区、道路沿线、庄台、水域等地方的“脏、乱、差”状况,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着力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同时建立起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四、具体要求
一是道路两侧绿化带无积存、暴露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二是水域、岸坡、坝埂无成堆枯枝落叶、杂物、垃圾、灰堆;
三是田间无白色污染,无坟头及插花;
四是小区内外无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晾乱晒,无散养家禽;
五是庄台住户房前屋后无积存、暴露垃圾及其它废弃物,各类物件(物品)有序堆放;
六是违章建筑清理,对所有违建,重点是主次干道两侧及视野范围内的一律无条件、无理由予以清理到位,做到不留一户房、不留一间房、不留一平方房。
五、实施步骤
整治活动从3月12日开始,到3月26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2日)
1、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按照统一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2、各村(居)成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由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各村(居)支部书记负总责。
3、各村(居)排出小区内外、河道、沟渠、水塘、庄台房前屋后清理用工量,组织精干劳动力,全面启动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3日-3月23日)
1、集中整治清理。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对小区、庄台、河道的卫生死角、成堆垃圾、零星散落垃圾、积存废弃漂浮垃圾、乱石污泥、人畜粪便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整治清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并达到集中整治的“六无”目标要求。
2、加大督查力度,制定相应的督查处罚办法。街道城管环卫中心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督办并计入考核得分,每分值按照环境卫生考核分值计算。
3、各村(居)统计违章建筑数量及位置,拆除工作由城管办和各村居共同实施。违章拆除清理纳入各村居此次整治考核。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24日-25日)
各村(居)环境整治后,街道办利用2天时间,由分管领导带队,街道纪工委、财政所、城管办、社区办、各村(居)书记组成的验收考核组进行检查,对考核合格的村(居),街道财政拨付以奖代补,具体由街道办研究后决定。对整治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不力行为在年考评中扣分。
(四)长效保持阶段(3月26日以后)
1、各小区、道路环境卫生继续按照年初制定的标准进行长效管理;
2、各村(居)自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对自然庄台要立即建立和完善专人保洁收集、集中转运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集中清理垃圾,每一自然庄台按照50户左右配备一名专职保洁员,每两户配置必备的垃圾桶,垃圾桶垃圾做到日结日清,垃圾集中收运率达95%以上,同时自然庄台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
3、对河道水域要按照河长制要求进行保洁管理长效机制。
4、各村(居)对违章建筑自行发现并及时处理的不作处罚并给与相应奖励,如被城管办巡查发现而村(居)没有发现的将对村(居)进行处罚并由该村居自行拆除,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如被街道主要领导发现,而城管办和村(居)没有发现将追究城管办有关人员责任,并作出经济处罚,具体处罚按照城管队员考核细则执行。
5、对非法倾倒垃圾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居民群众举报垃圾非法清运行为,现场发现并留置非法倾倒人在现场的,奖励举报人100元/次,被立案查处的.,奖励按照处罚非法倾倒人金额的20%予以奖励。
六、相关措施及要求
1、广泛宣传。各村要充分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对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对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对破坏环境卫生行为的人和事也要进行曝光。
2、严格督查。街道成立环境卫生检查组,对各村(居)环境整治的发动宣传、开展情况、开展进度、整治效果进行检查,对不履行职责,此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敷衍塞则的村居,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3、严肃追责。为了此次整治活动真正起到实效,考核绝不打和牌,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九个村(居)考核评比出1-9名次,最后两名的村(居),要在街道大会上作出表态发言,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xx市xx区人民政府下相街道办事处
20xx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