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活动方案

作者: 时间:

推荐文章

防溺水活动方案 篇1

  为切实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建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形成社会共同参与、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学生防溺水工作新格局。

  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成立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综合办、综治办、教办、关工委为专项组成员,并设立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合力推进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各项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分析、研判防范溺水事故形势,落实防范溺水事故有效举措。定期开展检查,排查存在的隐患,对各部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负责抓好专项组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利用广电站、网站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家长教育监管孩子责任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积极向流动人口子女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同村的沟通,发挥和谐促进会作用,协助做好相关事件的调处化解工作,并将工作列入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

  要加强河道、水库等管理范围内涉水安全管理,对需要设立警示标志的地段增设警示标志,严禁任何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擅自下水;积极协调村(社区、居委),加强对河道的管理。

  负责制订完善防范溺水事故联动机制,加强同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和整改;要求学校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知识宣传,减少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发生;会同镇团委、妇联等部门指导和督促学校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和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向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家长切实担负起教育监管孩子的责任,特别是对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监管。

  开展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指导村及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文艺体育活动,加强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和学生自救自护知识辅导,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辖区内河道、水池、湖泊、在建工地、人工开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等安全隐患的排查、警示和整改,积极做好防溺水知识宣传,提高家长监管孩子的责任意识和孩子自救、自护、自防的能力,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落实专人巡防,分片、分块地包干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三、采取有效工作措施

  针对暑期、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缺乏家长监管等情况,专项组成员单位要指导村通过开办假日学校,组织教师志愿者、党员志愿者、退休老同志为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有益的暑期活动。要指导督促学校与所在村建立健全假期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就假期学生安全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沟通和对接。指导督促村(社区、居委)在假期开展青少年儿童安全监护责任家访,教育家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监管责任。

  四、强化重点水域管理

  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对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隐患排查,加强对水库的管理。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消除。要对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落实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等进行巡查和劝阻。

  五、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电站、网站等媒体在每年夏季到来之际、暑假前后,通过播放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教育专题报道、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扩大学生防溺水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学校、幼儿园要在放暑假学生离校(园)之前上好一堂安全课,加强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知识教育,通过丰富有效的活动,增加学生防溺水事故意识,提高自护能力。暑假期间,教育部门要发动学校全体教师通过家访、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把相关安全知识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不得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