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管理制度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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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主管及以上人员外出时,需向总经理说明去向。

  二、作息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加班可于事后调休。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周六/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三、考勤

  1、公司员工上、下班30分钟以内为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则视为旷工(早晨上班允许有5分钟时间误差)。

  2、无故不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四、事假

  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须提前提交请假单,由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如未能提前填写请假单,由总经理/副总口头批准的,应于事后两日内补办请假单。

  五、病假

  公司员工因病治疗或休息,须持医疗机构休息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病假。

  六、婚假

  公司员工结婚可凭书面报告请婚假三天,其配偶在外地居住者另加往返路程假。

  七、工伤假

  1、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因工负伤,在取得规定的`因工证明材料后,凭医院的医疗休息证明方可批准休假。

  2、员工因工致残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必须长期休息者,由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和医疗鉴定部门根据《劳保条例》研究处理。

  八、丧假

  1、员工配偶、直系亲属及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假三天,其死者在外地可另加